关于陆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陆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
项目编号 LHCQ2024-0002
标的名称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
标的编号 LHCQ2024-*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交易公告中标的基本信息更正为“*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位于河田镇砂坑村委环东路眉坑段,面积约220亩,地块用地范围内拟实施*河县河田镇砂坑眉坑农副产品物流运转中心等项目,其中149亩已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涉及*河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等批次用地),剩余71亩将于**日前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该地块含未开挖砂石土余渣约*立方米,分别为:(1)建筑用石料(中一微风化花岗岩),数量为*立方米;(2)建筑回填用岩土(坡残积层、全风化岩),数量为*立方米;(3)建筑回填用砂土(强风化花岗岩)*立方米(该砂石土余渣量为估算量,以现状为准)。为有效盘活资源,推动资源合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拟通过拍卖方式对该政府储备用地范围内砂石土余渣进行处置”。

二、交易公告中的第四点“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内容更正为:

“1.在竞价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竞价截止前,无参与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的报价活动。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的网址http://**

3.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办法,竞买人竞得后,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4.竞得人自行负责砂石土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但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石料加工厂等。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对砂石土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运输过程及渣土处置需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按委托方要求汇报砂石土余渣的处置情况。

砂石土余渣确需加工利用或临时堆放的,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竞得人应编制加工利用或临时堆放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等手续,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委托方向竞得人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按存放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不保证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无瑕疵,委托方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概况以竞买方竞价前对砂石土余渣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对砂石土余渣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砂石土余渣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砂石土余渣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砂石土余渣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砂石土余渣移交的凭据。因市场价格变化,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另该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放点租金、测量、勘探、评估、招标、登报、拍卖等前期费用,由委托方先行垫付,由砂石土余渣竞得人承担,砂石土余渣竞得人应在接收到委托方开具的相关费用缴款通知书后,在缴款通知规定时间内转至委托方相应账户。

5.上述砂石土余渣量为该项目范围内未开挖剩余的砂石土余渣(以现状为准),包含粗砂、淤泥、黏土及岩石等。施工现场无分类、临时堆场条件,所有砂石土余渣均打包处理,不做筛分,由竞得人自行处置,按范围的规划设计标高进行挖掘清运,不得超范围超深度进行挖运。砂石土余渣转运及处理,由竞得人负责。

6.竞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与*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签订余渣处置合同,逾期未办理的按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委托方有权对本项目另行处置;砂石土余渣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具体进场清运砂石土余渣的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竞得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竞得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砂石土余渣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进场时间按双方签订余渣处置合同的时间为进场施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砂石土余渣须于半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毕,确保该项目顺利建设。

7.竞得人应服从委托方和相关部门管理,按照要求将砂石土余渣及其附着物等全部清运干净,否则委托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8.竞买人经被交易系统确定为竞得人的,交易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公示栏进行交易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交易中心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义务。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登*交易系统并上传有关审核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通过的,竞得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登*交易系统与交易中心、委托方网上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与委托方双方签订《*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合同》。如若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和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属违约行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该标的所有权由委托方另行处理。该项目在成交后7日内支付60%竞买款(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款),于第一次支付竞买款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40%竞买款。”

三、交易公告中的第六点更正为:“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现场踏勘,竞买人拟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时,须提前【1】小时联系委托方,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约定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标的存在不可预见的瑕疵或无法预知的风险,相应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风险”。

四、需补充的交易文件详见附件。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交易文件 .pdf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
项目编号 LHCQ2024-0002
标的名称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
标的编号 LHCQ2024-*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交易公告中标的基本信息更正为“*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位于河田镇砂坑村委环东路眉坑段,面积约220亩,地块用地范围内拟实施*河县河田镇砂坑眉坑农副产品物流运转中心等项目,其中149亩已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涉及*河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河县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等批次用地),剩余71亩将于**日前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该地块含未开挖砂石土余渣约*立方米,分别为:(1)建筑用石料(中一微风化花岗岩),数量为*立方米;(2)建筑回填用岩土(坡残积层、全风化岩),数量为*立方米;(3)建筑回填用砂土(强风化花岗岩)*立方米(该砂石土余渣量为估算量,以现状为准)。为有效盘活资源,推动资源合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拟通过拍卖方式对该政府储备用地范围内砂石土余渣进行处置”。

二、交易公告中的第四点“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内容更正为:

“1.在竞价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竞价截止前,无参与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的报价活动。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的网址http://**

3.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办法,竞买人竞得后,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4.竞得人自行负责砂石土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但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石料加工厂等。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对砂石土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运输过程及渣土处置需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按委托方要求汇报砂石土余渣的处置情况。

砂石土余渣确需加工利用或临时堆放的,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竞得人应编制加工利用或临时堆放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等手续,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委托方向竞得人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按存放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不保证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无瑕疵,委托方移交的砂石土余渣概况以竞买方竞价前对砂石土余渣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对砂石土余渣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砂石土余渣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砂石土余渣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砂石土余渣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砂石土余渣移交的凭据。因市场价格变化,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另该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放点租金、测量、勘探、评估、招标、登报、拍卖等前期费用,由委托方先行垫付,由砂石土余渣竞得人承担,砂石土余渣竞得人应在接收到委托方开具的相关费用缴款通知书后,在缴款通知规定时间内转至委托方相应账户。

5.上述砂石土余渣量为该项目范围内未开挖剩余的砂石土余渣(以现状为准),包含粗砂、淤泥、黏土及岩石等。施工现场无分类、临时堆场条件,所有砂石土余渣均打包处理,不做筛分,由竞得人自行处置,按范围的规划设计标高进行挖掘清运,不得超范围超深度进行挖运。砂石土余渣转运及处理,由竞得人负责。

6.竞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与*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签订余渣处置合同,逾期未办理的按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委托方有权对本项目另行处置;砂石土余渣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具体进场清运砂石土余渣的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竞得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竞得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砂石土余渣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进场时间按双方签订余渣处置合同的时间为进场施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砂石土余渣须于半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毕,确保该项目顺利建设。

7.竞得人应服从委托方和相关部门管理,按照要求将砂石土余渣及其附着物等全部清运干净,否则委托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8.竞买人经被交易系统确定为竞得人的,交易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公示栏进行交易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交易中心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义务。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登*交易系统并上传有关审核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通过的,竞得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登*交易系统与交易中心、委托方网上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与委托方双方签订《*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合同》。如若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和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属违约行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该标的所有权由委托方另行处理。该项目在成交后7日内支付60%竞买款(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款),于第一次支付竞买款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40%竞买款。”

三、交易公告中的第六点更正为:“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现场踏勘,竞买人拟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时,须提前【1】小时联系委托方,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约定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标的存在不可预见的瑕疵或无法预知的风险,相应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风险”。

四、需补充的交易文件详见附件。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河县河田镇眉坑政府储备用地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交易文件 .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