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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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4]01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产业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1

宁海县黄坛镇21-14地块

宁海县黄坛镇甬临线南侧

12152

工业用地

50年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25

≥333

≥35.1

≥2267.46

≥2.06%

≥3

2.0-3.0

≤20%

≤70%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地块名称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对象

1

宁海县黄坛镇21-14地块

730

73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注:竞得人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16.456万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日至** 日;

2.报名时间:** 日9:00至2024年6 月11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5 月30日9:00至**日16:00;

4.拍卖时间:**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建设工业“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及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政府回购,其他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叶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马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姜女士(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4]01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产业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1

宁海县黄坛镇21-14地块

宁海县黄坛镇甬临线南侧

12152

工业用地

50年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25

≥333

≥35.1

≥2267.46

≥2.06%

≥3

2.0-3.0

≤20%

≤70%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地块名称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对象

1

宁海县黄坛镇21-14地块

730

73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注:竞得人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16.456万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日至** 日;

2.报名时间:** 日9:00至2024年6 月11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5 月30日9:00至**日16:00;

4.拍卖时间:**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建设工业“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及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政府回购,其他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叶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马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姜女士(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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