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天皓玻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基地项目临时用地办公生活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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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天皓玻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基地项目临时用地办公生活区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天皓玻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基地项目临时用地(办公生活区)的批复》(呼自然资临批字〔2024〕4号)。你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经我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用地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使用权人:内蒙古 (略)

二、占地面积:2.0002公顷;土地用途:办公生活区

三、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用地到期后,恢复临时用地原状。


          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内蒙古 (略) :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天皓玻纤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基地项目临时用地(办公生活区)的批复》(呼自然资临批字〔2024〕4号)。你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经我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用地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使用权人:内蒙古 (略)

二、占地面积:2.0002公顷;土地用途:办公生活区

三、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用地到期后,恢复临时用地原状。


          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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