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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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NGT2024D007GP007奈自然告字[2024]5号

经奈曼旗人民政府批准,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2024)11#、(2024)12#、(2024)13#、(2024)14#、(2024)15#共计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主要控制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行业分类

亩均产值(万元/亩)

亩均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2024)11#

奈曼旗青龙山镇大阜线南侧

5785.48

仓储用地

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20%≤绿地率、建筑高度≤30m

50

63.364

2

13

(2024)12#

奈曼旗东明镇高速连接线南段东侧、285乡道南侧

2467

商业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5m

40

131.35

4

27

(2024)

13#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国道111线西侧、锦绣大街南侧

6145.87

商业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30%、10%≤绿地率、建筑高度≤10m

40

484.05

15

97

(2024)

14#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国道111线西侧、锦绣大街南侧

15147.55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m

50

295.36

9

60

(2024)15#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园区铁路专用线南侧

20000

工业用地

0.8≤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m

50

120

4

24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70

50

2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2024)15#以“标准地”进行出让,申请人须符合奈曼工业园区产业入园项目控制性指标。受让人需自行与奈曼旗园区管委会取得区域评估成果(联系电话:0475—* )

备注:相关工作人员在系统填报时请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为准,若系统中没有相关土地用途和土地类型,则一律按其他用地进行分类。

二、中华人 (略) 、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下午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

六、挂牌时间为:

(一)编号为(2024)11#:**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二)编号为(2024)12#:**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三)编号为(2024)13#:**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四)编号为(2024)14#:**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五)编号为(2024)15#:**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由 (略) 场网发布出让公告采取固定模板,致使公告中出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下午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字样,实际交易过程,并无现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确认其竞买资格环节,请按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给竞买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CA数字证书认证的竞买申请人,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确认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当于**日至**日,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相应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网上竞买报价,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计时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具体时间以平台显示为准),直到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管理员对预竞得人资格进行确认,资格合格,系统自动发布《成交通知书》(具体操作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程序为准)。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00时

(七)自《成交通知书》签发次日起2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 (略) 场网

网址:http://**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8090/trade-enginehttp://**

5.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

网址:http://**:8090/

(十一)出让人地址: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奈曼旗诺恩吉雅大街与青龙山路交汇处东侧)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

联系电话: 0475-*

联 系 人:宗女士

开户单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开 户 行: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帐 号: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NGT2024D007GP007奈自然告字[2024]5号

经奈曼旗人民政府批准,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2024)11#、(2024)12#、(2024)13#、(2024)14#、(2024)15#共计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主要控制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行业分类

亩均产值(万元/亩)

亩均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2024)11#

奈曼旗青龙山镇大阜线南侧

5785.48

仓储用地

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20%≤绿地率、建筑高度≤30m

50

63.364

2

13

(2024)12#

奈曼旗东明镇高速连接线南段东侧、285乡道南侧

2467

商业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5m

40

131.35

4

27

(2024)

13#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国道111线西侧、锦绣大街南侧

6145.87

商业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30%、10%≤绿地率、建筑高度≤10m

40

484.05

15

97

(2024)

14#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国道111线西侧、锦绣大街南侧

15147.55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m

50

295.36

9

60

(2024)15#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园区铁路专用线南侧

20000

工业用地

0.8≤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m

50

120

4

24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70

50

2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2024)15#以“标准地”进行出让,申请人须符合奈曼工业园区产业入园项目控制性指标。受让人需自行与奈曼旗园区管委会取得区域评估成果(联系电话:0475—* )

备注:相关工作人员在系统填报时请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为准,若系统中没有相关土地用途和土地类型,则一律按其他用地进行分类。

二、中华人 (略) 、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下午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

六、挂牌时间为:

(一)编号为(2024)11#:**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二)编号为(2024)12#:**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三)编号为(2024)13#:**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四)编号为(2024)14#:**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五)编号为(2024)15#:**日上午8:30时至**日上午9:0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由 (略) 场网发布出让公告采取固定模板,致使公告中出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下午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字样,实际交易过程,并无现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确认其竞买资格环节,请按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给竞买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CA数字证书认证的竞买申请人,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确认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当于**日至**日,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相应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网上竞买报价,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计时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具体时间以平台显示为准),直到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管理员对预竞得人资格进行确认,资格合格,系统自动发布《成交通知书》(具体操作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程序为准)。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00时

(七)自《成交通知书》签发次日起2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 (略) 场网

网址:http://**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8090/trade-enginehttp://**

5.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

网址:http://**:8090/

(十一)出让人地址: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奈曼旗诺恩吉雅大街与青龙山路交汇处东侧)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

联系电话: 0475-*

联 系 人:宗女士

开户单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开 户 行: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帐 号: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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