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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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索&nbsp&nbsp引&nbsp&nbsp号:nhxzyj-/2024-* 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nbsp&nbsp题&nbsp&nbsp词: 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题: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依据国土资源部(现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文件(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楚自然资权益〔2023〕2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南华县土地管理工作需求,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开展了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南华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3月29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1月30日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

经县政府批准给予公布实施,现将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19年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期日

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

2.土地开发程度

区域

用地类型

土地级别

开发程度

南华县中心城区

商服、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Ⅱ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

Ⅲ级

三通一平:通供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

Ⅳ级

三通:通供水,通电,通路

工矿仓储用地

规划限制区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

Ⅱ级

三通一平:通供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

Ⅲ级

三通:通供水,通电,通路

老高坝工业园区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沙桥镇、马街镇、兔街镇、五顶山乡、一街乡、雨露白族乡、红土坡镇、罗武庄乡

商服、居住、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Ⅱ级

三通:通电、通供水、通路

五街镇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Ⅱ级

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供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Ⅲ级

三通:通电、通供水、通路

3.使用年期

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按照法定最高年限设定:

商服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40年;

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70年 ;

工矿仓储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50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50年。

4.平均容积率

区域

级别

商服用地容积率

居住用地容积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

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

南华县中心城区

Ⅰ级

1.6

1.8

1.3

1.0

Ⅱ级

1.6

1.6

Ⅲ级

1.4

1.5

Ⅳ级、老高坝工业园区

1.4

1.4

沙桥镇、马街镇、兔街镇、五街镇、五顶山乡、一街乡、雨露白族乡、红土坡镇、罗武庄乡集镇规划区

1.2

1.2

1.1

1.0

5.土地权益状况

有偿使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同时为保证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等不同方法中关于是否契税的一致性,本次设定土地价格均不含契税,并在相关方法中进行扣除)。

6.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的说明

本次所测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针对营利性及有收益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制定,其基准地价可作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实践中出让底价参考依据,可作为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有效手段。

7.关于本次工矿仓储用地本次更新测算的政策背景说明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以及《南华县“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相关精神,促进南华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到降低工矿仓储用地地价等相关要求,本次工矿仓储用地测算基于以上政策背景下的地价。在此础上,为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的供应管理,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本次制定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地价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

二、土地级别分布

表1 南华县中心城区各定级类型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

定级类型

土地级别

面积

(公顷)

主要分布范围

商服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539.91

柳絮苑、 (略) 、市民广场、海埂新城、 (略) 、聚鑫家园、花卉基地、鸿达酒店、沙滩、土城、 (略) 场、东城小学、南华一中、县城区幼儿园、西街村、县建设局、瑞特国际二期水岸林语、县公安局、虹山小区等周边区域

Ⅱ级

344.44

下四旗、 (略) 、昱安·公园里、南华湿地公园、龙潭坝、海子山社区、澜沧江啤酒厂、下张和屯、海子山中学、翁家屯、南华停车区、南华站、龙川中学、 (略) 、中国石化、公路局、鹦鹉山庄等周边区域

Ⅲ级

208.84

上四旗、石料场、小山小学、火车货运场、县气象局、县教育局、海埂屯、麻栗树小学、上东山、复烤厂烟叶仓库、龙川烟叶站、下张和屯、张和屯文化中心、下张和屯、上山脚等周边区域

Ⅳ级

95.97

宏 (略) 、格林水上乐园、枫林健身俱乐部、张家湾、稻香希望小学等除Ⅰ-Ⅲ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老高坝工业园区

250.36

楚雄中信 (略) 、南华查姆农土 (略) 、 (略) 、摩尔农庄 (略) 、龙潭山、德源魔芋、 (略) 、兴华页岩砖厂、南华 (略) 、铅锌冶炼厂等周边区域

工矿仓储用地

规划限制区

293.5

滨河苑、 (略) 、南华县政府、镇安古镇、幸福枫景、县税务局、丽景佳园、 (略) 场、东城小学、西街村、县建设局、万家隆购物广场、瑞特国际、荷凤苑等周边区域

Ⅰ级

446.31

柳絮苑、殷家屯、澜沧江啤酒生产中心、南华湿地公园、海埂新城、 (略) 、 (略) 、聚鑫家园、楚雄烟叶复烤厂、下张河屯、鸿达酒店、云南 (略) 、沙滩、土城、南华一中、县城区幼儿园、龙川中学、 (略) 、公路局、虹山小区等周边区域

Ⅱ级

366.28

下四旗、 (略) 、县气象局、县教育局、海埂屯、上东山、复烤厂烟叶仓库、下张和屯、张和屯文化中心、下张和屯、海子山中学、上张和屯、翁家屯、上山脚、南华停车区、南华站、中国石化、鹦鹉山庄、熙苑娱乐城、上四旗等周边区域

Ⅲ级

83.07

宏 (略) 、格林水上乐园、枫林健身俱乐部、张家湾、稻香希望小学等除规划限制区、Ⅰ、Ⅱ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老高坝工业园区

250.36

楚雄中信 (略) 、南华查姆农土 (略) 、 (略) 、摩尔农庄 (略) 、龙潭山、德源魔芋、 (略) 、兴华页岩砖厂、南华 (略) 、铅锌冶炼厂等周边区域

备注:主要分布范围仅供参考,具体级别区域划分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为准。

表2 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面积(公顷)

主要分布范围

沙桥镇

Ⅰ级

54.20

新华饭店、财政所、幼儿园、水务站、中心完小、派出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宏发家商城、 (略) 场、客运站、中国信合、菊花饭店等区域

Ⅱ级

60.03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马街镇

Ⅰ级

21.49

加油站、弯子村、马街初级中学、 (略) 、幼儿园、智强大药房、双李宾馆、客运站、邮电所、财政所、供电所、文化站、烈士陵园、烟叶站等区域

Ⅱ级

49.82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兔街镇

Ⅰ级

10.80

政府、司法所、金源旅馆、中心幼儿园、七村河客栈、小学、兔街村、 (略) 、盛源酒店、文化服务中心等区域

Ⅱ级

22.15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五街镇

Ⅰ级

15.74

彝号公馆、彝人乐园、客运站、民族幼儿园、邮政所、 (略) 、财政所、 (略) 场、政府、派出所等区域等区域

Ⅱ级

33.92

加油站、文化活动中心、中学、 (略) 、明德小学等区域

Ⅲ级

52.83

除Ⅰ、Ⅱ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五顶山乡

Ⅰ级

15.55

派出所、政府、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邮政所、客运站、五顶山小学、烟叶站、正华客栈、中心学校、幼儿园、 (略) 等区域

Ⅱ级

24.05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一街乡

Ⅰ级

12.65

金太阳宾馆、老代饭店、小学、 (略) 、 (略) 、幼儿园、怀德仁药房、村民委员会、信用社、邮政所、 (略) 场、人民政府、文化站、丽元宾馆等区域

Ⅱ级

13.36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雨露白族乡

Ⅰ级

14.82

客运站、雨露初级中学、光明酒店、人民政府、雨露烟叶站、财政所、 (略) 、派出所、中心学校、光明酒家、 (略) 等区域

Ⅱ级

28.04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红土坡镇

Ⅰ级

14.72

中心幼儿园、客运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富佳客栈、中心学校、政府、邮政所、信用社、文化站、金全药房、司法所、 (略) 、 (略) 、加油站、东昇宾馆等区域

Ⅱ级

17.32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罗武庄乡

Ⅰ级

26.65

中心小学、派出所、税务分局、财政所、 (略) 、政府、文化站、罗武庄中学、罗武庄宾馆、客运站、加油站等区域

Ⅱ级

32.39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备注:主要分布范围仅供参考,具体级别区域划分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为准。

三、价格公示

表3 南华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

南华县中心城区

土地级别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元/㎡

万元/亩

元/㎡

元/㎡

万元/亩

元/㎡

Ⅰ级

1107

73.80

692

932

62.13

518

Ⅱ级

835

55.67

522

713

47.53

446

Ⅲ级

643

42.87

459

565

37.67

377

Ⅳ级

468

31.20

334

436

29.07

311

老高坝工业园区

468

31.20

334

436

29.07

311

表4 南华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南华县中心城区

土地级别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规划限制区

--

--

--

--

--

--

Ⅰ级

311

20.73

218

14.53

367

24.47

Ⅱ级

250

16.67

175

11.67

295

19.67

Ⅲ级

191

12.73

134

8.93

225

15.00

老高坝工业园区

142

9.47

99

6.60

168

11.20

备注:1.采矿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0.70;

2.物流仓储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8。

表5 南华县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测算结果

用途

级别

医疗卫生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级

713

47.53

521

34.73

397

26.47

Ⅱ级

527

35.13

416

27.73

343

22.87

Ⅲ级

389

25.93

327

21.80

298

19.87

Ⅳ级

293

19.53

255

17.00

242

16.13

备注:1.殡葬用地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价格执行;

2.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参照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价格执行。

表6 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汇总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工业用地

(50年期)

土地级别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沙桥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77

45.13

623

41.53

403

26.87

--

--

Ⅱ级

478

31.87

416

27.73

298

19.87

172

11.47

马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52

43.47

549

36.6

384

25.6

--

--

Ⅱ级

533

35.53

337

22.47

248

16.53

155

10.33

兔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24

41.6

492

32.8

347

23.13

--

--

Ⅱ级

485

32.33

323

21.53

218

14.53

149

9.93

五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01

40.07

493

32.87

379

25.27

--

--

Ⅱ级

512

34.13

415

27.67

309

20.6

187

12.47

Ⅲ级

421

28.07

308

20.53

239

15.93

141

9.4

五顶山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89

39.27

478

31.87

390

26

--

--

Ⅱ级

456

30.4

316

21.07

242

16.13

141

9.4

一街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76

38.4

446

29.73

368

24.53

--

--

Ⅱ级

411

27.4

312

20.8

232

15.47

139

9.27

雨露白族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57

37.13

443

29.53

374

24.93

--

--

Ⅱ级

372

24.8

346

23.07

235

15.67

152

10.13

红土坡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532

35.47

426

28.4

370

24.67

--

--

Ⅱ级

386

25.73

292

19.47

239

15.93

137

9.13

罗武庄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477

31.8

401

26.73

358

23.87

--

--

Ⅱ级

309

20.6

276

18.4

232

15.47

133

8.87

备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社会福利用地价格;

2.医疗卫生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价格参照社会福利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0;

3.机关团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参照社会福利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05;

4.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执行;

5.采矿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0.70;

6.物流仓储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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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nbsp&nbsp引&nbsp&nbsp号:nhxzyj-/2024-* 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nbsp&nbsp题&nbsp&nbsp词: 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题: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关于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依据国土资源部(现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文件(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楚自然资权益〔2023〕2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南华县土地管理工作需求,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开展了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南华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3月29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1月30日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

经县政府批准给予公布实施,现将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19年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南华县中心城区及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期日

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

2.土地开发程度

区域

用地类型

土地级别

开发程度

南华县中心城区

商服、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Ⅱ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

Ⅲ级

三通一平:通供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

Ⅳ级

三通:通供水,通电,通路

工矿仓储用地

规划限制区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

Ⅱ级

三通一平:通供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

Ⅲ级

三通:通供水,通电,通路

老高坝工业园区

六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然气,宗地内场平

沙桥镇、马街镇、兔街镇、五顶山乡、一街乡、雨露白族乡、红土坡镇、罗武庄乡

商服、居住、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Ⅱ级

三通:通电、通供水、通路

五街镇

Ⅰ级

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Ⅱ级

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供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Ⅲ级

三通:通电、通供水、通路

3.使用年期

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按照法定最高年限设定:

商服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40年;

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70年 ;

工矿仓储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50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期:50年。

4.平均容积率

区域

级别

商服用地容积率

居住用地容积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

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

南华县中心城区

Ⅰ级

1.6

1.8

1.3

1.0

Ⅱ级

1.6

1.6

Ⅲ级

1.4

1.5

Ⅳ级、老高坝工业园区

1.4

1.4

沙桥镇、马街镇、兔街镇、五街镇、五顶山乡、一街乡、雨露白族乡、红土坡镇、罗武庄乡集镇规划区

1.2

1.2

1.1

1.0

5.土地权益状况

有偿使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同时为保证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等不同方法中关于是否契税的一致性,本次设定土地价格均不含契税,并在相关方法中进行扣除)。

6.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的说明

本次所测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针对营利性及有收益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制定,其基准地价可作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实践中出让底价参考依据,可作为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有效手段。

7.关于本次工矿仓储用地本次更新测算的政策背景说明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以及《南华县“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相关精神,促进南华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到降低工矿仓储用地地价等相关要求,本次工矿仓储用地测算基于以上政策背景下的地价。在此础上,为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的供应管理,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本次制定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地价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

二、土地级别分布

表1 南华县中心城区各定级类型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

定级类型

土地级别

面积

(公顷)

主要分布范围

商服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Ⅰ级

539.91

柳絮苑、 (略) 、市民广场、海埂新城、 (略) 、聚鑫家园、花卉基地、鸿达酒店、沙滩、土城、 (略) 场、东城小学、南华一中、县城区幼儿园、西街村、县建设局、瑞特国际二期水岸林语、县公安局、虹山小区等周边区域

Ⅱ级

344.44

下四旗、 (略) 、昱安·公园里、南华湿地公园、龙潭坝、海子山社区、澜沧江啤酒厂、下张和屯、海子山中学、翁家屯、南华停车区、南华站、龙川中学、 (略) 、中国石化、公路局、鹦鹉山庄等周边区域

Ⅲ级

208.84

上四旗、石料场、小山小学、火车货运场、县气象局、县教育局、海埂屯、麻栗树小学、上东山、复烤厂烟叶仓库、龙川烟叶站、下张和屯、张和屯文化中心、下张和屯、上山脚等周边区域

Ⅳ级

95.97

宏 (略) 、格林水上乐园、枫林健身俱乐部、张家湾、稻香希望小学等除Ⅰ-Ⅲ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老高坝工业园区

250.36

楚雄中信 (略) 、南华查姆农土 (略) 、 (略) 、摩尔农庄 (略) 、龙潭山、德源魔芋、 (略) 、兴华页岩砖厂、南华 (略) 、铅锌冶炼厂等周边区域

工矿仓储用地

规划限制区

293.5

滨河苑、 (略) 、南华县政府、镇安古镇、幸福枫景、县税务局、丽景佳园、 (略) 场、东城小学、西街村、县建设局、万家隆购物广场、瑞特国际、荷凤苑等周边区域

Ⅰ级

446.31

柳絮苑、殷家屯、澜沧江啤酒生产中心、南华湿地公园、海埂新城、 (略) 、 (略) 、聚鑫家园、楚雄烟叶复烤厂、下张河屯、鸿达酒店、云南 (略) 、沙滩、土城、南华一中、县城区幼儿园、龙川中学、 (略) 、公路局、虹山小区等周边区域

Ⅱ级

366.28

下四旗、 (略) 、县气象局、县教育局、海埂屯、上东山、复烤厂烟叶仓库、下张和屯、张和屯文化中心、下张和屯、海子山中学、上张和屯、翁家屯、上山脚、南华停车区、南华站、中国石化、鹦鹉山庄、熙苑娱乐城、上四旗等周边区域

Ⅲ级

83.07

宏 (略) 、格林水上乐园、枫林健身俱乐部、张家湾、稻香希望小学等除规划限制区、Ⅰ、Ⅱ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老高坝工业园区

250.36

楚雄中信 (略) 、南华查姆农土 (略) 、 (略) 、摩尔农庄 (略) 、龙潭山、德源魔芋、 (略) 、兴华页岩砖厂、南华 (略) 、铅锌冶炼厂等周边区域

备注:主要分布范围仅供参考,具体级别区域划分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为准。

表2 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面积(公顷)

主要分布范围

沙桥镇

Ⅰ级

54.20

新华饭店、财政所、幼儿园、水务站、中心完小、派出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宏发家商城、 (略) 场、客运站、中国信合、菊花饭店等区域

Ⅱ级

60.03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马街镇

Ⅰ级

21.49

加油站、弯子村、马街初级中学、 (略) 、幼儿园、智强大药房、双李宾馆、客运站、邮电所、财政所、供电所、文化站、烈士陵园、烟叶站等区域

Ⅱ级

49.82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兔街镇

Ⅰ级

10.80

政府、司法所、金源旅馆、中心幼儿园、七村河客栈、小学、兔街村、 (略) 、盛源酒店、文化服务中心等区域

Ⅱ级

22.15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五街镇

Ⅰ级

15.74

彝号公馆、彝人乐园、客运站、民族幼儿园、邮政所、 (略) 、财政所、 (略) 场、政府、派出所等区域等区域

Ⅱ级

33.92

加油站、文化活动中心、中学、 (略) 、明德小学等区域

Ⅲ级

52.83

除Ⅰ、Ⅱ级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五顶山乡

Ⅰ级

15.55

派出所、政府、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邮政所、客运站、五顶山小学、烟叶站、正华客栈、中心学校、幼儿园、 (略) 等区域

Ⅱ级

24.05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一街乡

Ⅰ级

12.65

金太阳宾馆、老代饭店、小学、 (略) 、 (略) 、幼儿园、怀德仁药房、村民委员会、信用社、邮政所、 (略) 场、人民政府、文化站、丽元宾馆等区域

Ⅱ级

13.36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雨露白族乡

Ⅰ级

14.82

客运站、雨露初级中学、光明酒店、人民政府、雨露烟叶站、财政所、 (略) 、派出所、中心学校、光明酒家、 (略) 等区域

Ⅱ级

28.04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红土坡镇

Ⅰ级

14.72

中心幼儿园、客运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富佳客栈、中心学校、政府、邮政所、信用社、文化站、金全药房、司法所、 (略) 、 (略) 、加油站、东昇宾馆等区域

Ⅱ级

17.32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罗武庄乡

Ⅰ级

26.65

中心小学、派出所、税务分局、财政所、 (略) 、政府、文化站、罗武庄中学、罗武庄宾馆、客运站、加油站等区域

Ⅱ级

32.39

除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其它区域

备注:主要分布范围仅供参考,具体级别区域划分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为准。

三、价格公示

表3 南华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

南华县中心城区

土地级别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元/㎡

万元/亩

元/㎡

元/㎡

万元/亩

元/㎡

Ⅰ级

1107

73.80

692

932

62.13

518

Ⅱ级

835

55.67

522

713

47.53

446

Ⅲ级

643

42.87

459

565

37.67

377

Ⅳ级

468

31.20

334

436

29.07

311

老高坝工业园区

468

31.20

334

436

29.07

311

表4 南华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南华县中心城区

土地级别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规划限制区

--

--

--

--

--

--

Ⅰ级

311

20.73

218

14.53

367

24.47

Ⅱ级

250

16.67

175

11.67

295

19.67

Ⅲ级

191

12.73

134

8.93

225

15.00

老高坝工业园区

142

9.47

99

6.60

168

11.20

备注:1.采矿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0.70;

2.物流仓储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8。

表5 南华县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测算结果

用途

级别

医疗卫生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Ⅰ级

713

47.53

521

34.73

397

26.47

Ⅱ级

527

35.13

416

27.73

343

22.87

Ⅲ级

389

25.93

327

21.80

298

19.87

Ⅳ级

293

19.53

255

17.00

242

16.13

备注:1.殡葬用地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价格执行;

2.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参照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价格执行。

表6 沙桥镇等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结果汇总表

名称

定级类型

土地类型

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工业用地

(50年期)

土地级别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沙桥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77

45.13

623

41.53

403

26.87

--

--

Ⅱ级

478

31.87

416

27.73

298

19.87

172

11.47

马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52

43.47

549

36.6

384

25.6

--

--

Ⅱ级

533

35.53

337

22.47

248

16.53

155

10.33

兔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24

41.6

492

32.8

347

23.13

--

--

Ⅱ级

485

32.33

323

21.53

218

14.53

149

9.93

五街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601

40.07

493

32.87

379

25.27

--

--

Ⅱ级

512

34.13

415

27.67

309

20.6

187

12.47

Ⅲ级

421

28.07

308

20.53

239

15.93

141

9.4

五顶山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89

39.27

478

31.87

390

26

--

--

Ⅱ级

456

30.4

316

21.07

242

16.13

141

9.4

一街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76

38.4

446

29.73

368

24.53

--

--

Ⅱ级

411

27.4

312

20.8

232

15.47

139

9.27

雨露白族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557

37.13

443

29.53

374

24.93

--

--

Ⅱ级

372

24.8

346

23.07

235

15.67

152

10.13

红土坡镇集镇规划区

Ⅰ级

532

35.47

426

28.4

370

24.67

--

--

Ⅱ级

386

25.73

292

19.47

239

15.93

137

9.13

罗武庄乡集镇规划区

Ⅰ级

477

31.8

401

26.73

358

23.87

--

--

Ⅱ级

309

20.6

276

18.4

232

15.47

133

8.87

备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社会福利用地价格;

2.医疗卫生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价格参照社会福利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0;

3.机关团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参照社会福利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05;

4.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执行;

5.采矿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0.70;

6.物流仓储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修正,修正系数为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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