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平凉社区地块平凉街道45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平凉社区地块平凉街道45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略) 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风貌保护要求。(1)地块历史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3)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4)主要弄巷:主要弄巷格局不变,可适当调整巷弄宽度,具体保护要求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3、本地块除严格按照《 (略) 杨浦区平凉社区 C*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3F1 街坊实施深化》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管控、管理等要求。 4、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低于10%,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 号执行。 5、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新建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风貌住宅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6、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05月27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 (略) 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郭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风貌保护要求。(1)地块历史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3)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4)主要弄巷:主要弄巷格局不变,可适当调整巷弄宽度,具体保护要求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3、本地块除严格按照《 (略) 杨浦区平凉社区 C*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3F1 街坊实施深化》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管控、管理等要求。 4、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低于10%,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 号执行。 5、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新建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风貌住宅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6、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05月27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 (略) 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郭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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