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岭路工程项目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岭路工程项目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 (略) 工程项目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略) 公寓及相关权益人: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以《 (略) 临 (略) 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237号)文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2024年4月我区 (略) 工程项目拟收回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见,保证被征收人权益, (略) 项目建设实际,拟对项目涉及收回山水国际段用地补偿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拟收回补偿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 (略) ,南至吉阳区税务局, (略) ,北至山水国际小区(详见附图),用地面积704.73平方米,土地权属人为 (略) 公寓,土地现状用途为停车场及绿化用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收回土地的用地 (略) 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略) 令第55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规定执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 (略) 工程项目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略) 公寓及相关权益人: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以《 (略) 临 (略) 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237号)文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2024年4月我区 (略) 工程项目拟收回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见,保证被征收人权益, (略) 项目建设实际,拟对项目涉及收回山水国际段用地补偿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拟收回补偿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 (略) ,南至吉阳区税务局, (略) ,北至山水国际小区(详见附图),用地面积704.73平方米,土地权属人为 (略) 公寓,土地现状用途为停车场及绿化用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收回土地的用地 (略) 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略) 令第55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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