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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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14号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以西、 (略) 以北JLZL-B-5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 (略) )
公告内容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14号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黄埔区JLZL-B-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JLZL-B-5

土地面积(㎡)

*

土地位置

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以西、 (略) 以北

出让年限(年)

40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40

用地性质

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

建筑控高(m)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3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9116.4

*

1284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 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

2. 地块出让价格包含地下空间非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价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核发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该地块。竞得地块用于建设数字经济园区,包括总部办公商业配套;

(二)项目在土地交付3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后3年内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年营收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缴纳税收不低于*元人民币;

(三)按照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持有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0年;商业性质(B1)比例不高于5%,商务性质(B2)不低于95%,商务物业自持面积不得低于项目总计容面积的45%,自持物业40年内不得销售;

(四)项目投入运营后40年内不迁离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不改变在区内的缴税和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区内的业务量转移外出;

(五)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设施除外),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30%,应满足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七)受让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请文物部门处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3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0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4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工商、统计、税务关系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开发建设该地块。

(三)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四)《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八)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

(九)本次土 (略) 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6月18日12时前到 (略) ( (略) )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竣工。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联系人:田先生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 (略) ( (略) )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5月24日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以西、 (略) 以北JLZL-B-5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 (略) )
公告内容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14号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黄埔区JLZL-B-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JLZL-B-5

土地面积(㎡)

*

土地位置

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以西、 (略) 以北

出让年限(年)

40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40

用地性质

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

建筑控高(m)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3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9116.4

*

1284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 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

2. 地块出让价格包含地下空间非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价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核发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该地块。竞得地块用于建设数字经济园区,包括总部办公商业配套;

(二)项目在土地交付3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后3年内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年营收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缴纳税收不低于*元人民币;

(三)按照商务兼容商业用地(B2/B1)持有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0年;商业性质(B1)比例不高于5%,商务性质(B2)不低于95%,商务物业自持面积不得低于项目总计容面积的45%,自持物业40年内不得销售;

(四)项目投入运营后40年内不迁离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不改变在区内的缴税和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区内的业务量转移外出;

(五)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设施除外),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30%,应满足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七)受让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请文物部门处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3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1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0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4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工商、统计、税务关系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开发建设该地块。

(三)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四)《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八)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

(九)本次土 (略) 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6月18日12时前到 (略) ( (略) )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竣工。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联系人:田先生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 (略) ( (略) )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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