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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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盐津县*-2023-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盐自然资告字〔2024〕05号

经盐津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盐津县*-2023-28号

宗地面积:

3301㎡

宗地坐落:

盐井镇水

田新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R≤2.0

建筑密度(%):

C≤55

绿地率(%):

L≥20

建筑限高(米):

≤50

土地用途明细:

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3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移交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起始价:

351.*元

加价幅度:

*元/次

备注:

停车泊位:机动车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个停车位,并需满足《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建设充电桩需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20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 (略) 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站(http://**.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6月14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4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 (略) 上报名,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5时00分。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6月17日14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6月14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 (略) 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 (略) 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 (略) 昭 (略) 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区,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06月17日14:30。

4、拍卖观摩地点: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出让须知》)。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买受人于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以土地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土地移交,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勘察、规划、设计等,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若引发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略)

联 系 人:龚女士、*女士

联系电话:0870-*、*

开户单位: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桷槽分社

银行账号:*2(须备注:盐津县*-2023-2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4年05月24日


盐津县*-2023-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盐自然资告字〔2024〕05号

经盐津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盐津县*-2023-28号

宗地面积:

3301㎡

宗地坐落:

盐井镇水

田新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R≤2.0

建筑密度(%):

C≤55

绿地率(%):

L≥20

建筑限高(米):

≤50

土地用途明细:

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3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移交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起始价:

351.*元

加价幅度:

*元/次

备注:

停车泊位:机动车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个停车位,并需满足《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建设充电桩需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20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 (略) 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站(http://**.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6月14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4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 (略) 上报名,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5时00分。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6月17日14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6月14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 (略) 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选择“ (略) ”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 (略) 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 (略) 昭 (略) 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区,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06月17日14:30。

4、拍卖观摩地点: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出让须知》)。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买受人于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以土地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土地移交,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勘察、规划、设计等,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若引发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略)

联 系 人:龚女士、*女士

联系电话:0870-*、*

开户单位: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桷槽分社

银行账号:*2(须备注:盐津县*-2023-2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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