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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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4〕9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土地条件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2地块

15945m2

工业用地(标准地)

50年

“三通”

1204

万元

241 万元

1.5-3.0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产值

亩均税收

单位能耗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

准入行业

建筑

密度

≥430万元/亩

≥583.3万元/亩

≥30万元/亩

≥9.6万元/吨标煤

10330万元/吨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55%

备注: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意见书(平资规技【2024】1号)。

上述项目在竣工达产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地块抵押金额不得高于出让总价(涉及县重大招商引资或已签订招商意向协议的项目可另行约定)。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且在满足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如为平阳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平阳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强县办”)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日前向强县办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强县办初审通过的《平阳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以上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属地乡镇或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日至**日10时。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日。

网上报名时间:**日至**日16时。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日16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6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

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0577-*

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4〕9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土地条件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1-2地块

15945m2

工业用地(标准地)

50年

“三通”

1204

万元

241 万元

1.5-3.0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产值

亩均税收

单位能耗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

准入行业

建筑

密度

≥430万元/亩

≥583.3万元/亩

≥30万元/亩

≥9.6万元/吨标煤

10330万元/吨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55%

备注: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意见书(平资规技【2024】1号)。

上述项目在竣工达产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地块抵押金额不得高于出让总价(涉及县重大招商引资或已签订招商意向协议的项目可另行约定)。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且在满足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如为平阳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平阳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强县办”)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日前向强县办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强县办初审通过的《平阳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以上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属地乡镇或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日至**日10时。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日。

网上报名时间:**日至**日16时。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日16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6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

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0577-*

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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