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2号创业大厦B区601-B区6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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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2号创业大厦B区601-B区604房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2号创业大厦B区601-B区604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一、意向承租人资格
    (一)意向承租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禁止有污染的经营或使用项目;
    (四)意向承租人须符合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产业发展方向。
    (五)意向承租人符合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在孵企业”要求的优先考虑,条件包括: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微电子技术等信息技术,以及以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和高性能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行业的企业。
    2.入驻本园区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二、意向承租人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租赁意向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租金报价书;
    (五)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件;
    (六)委托递交资料的,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招租标的物现场及获取本公告相关信息,请联系邱小姐,联系电话:020-*,联系地址: (略) 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6号研发大厦大堂园区服务中心。

    出租条件

    一、租期及租金
    (一)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满后重新进行招租。
    (二)租金底价:人民币69元/㎡/月。
    (三)管理费定价:人民币10元/㎡/月。
    (四)该标的物出租按照“三保一租”方式计收费用,即先交纳合同租赁期内末年末月租金及管理费之和的3倍费用作为租赁保证金,再缴交当月租金和管理费。
    二、招租方式
    本次按物业现状公开招租,采用“暗标报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经公开告示出租信息后,有两个或以上符合相关条件报名意向承租人的,按照我司相关招商管理办法遴选出承租方。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意向承租人,则该意向承租人为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三)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四)意向承租方须于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承租方弃标处理。
    (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租赁场地。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2号创业大厦B区601-B区604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一、意向承租人资格
    (一)意向承租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严重的债务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禁止有污染的经营或使用项目;
    (四)意向承租人须符合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产业发展方向。
    (五)意向承租人符合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在孵企业”要求的优先考虑,条件包括: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微电子技术等信息技术,以及以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和高性能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行业的企业。
    2.入驻本园区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二、意向承租人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租赁意向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租金报价书;
    (五)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件;
    (六)委托递交资料的,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招租标的物现场及获取本公告相关信息,请联系邱小姐,联系电话:020-*,联系地址: (略) 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6号研发大厦大堂园区服务中心。

    出租条件

    一、租期及租金
    (一)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满后重新进行招租。
    (二)租金底价:人民币69元/㎡/月。
    (三)管理费定价:人民币10元/㎡/月。
    (四)该标的物出租按照“三保一租”方式计收费用,即先交纳合同租赁期内末年末月租金及管理费之和的3倍费用作为租赁保证金,再缴交当月租金和管理费。
    二、招租方式
    本次按物业现状公开招租,采用“暗标报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经公开告示出租信息后,有两个或以上符合相关条件报名意向承租人的,按照我司相关招商管理办法遴选出承租方。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意向承租人,则该意向承租人为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三)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四)意向承租方须于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承租方弃标处理。
    (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租赁场地。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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