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12号4楼办公物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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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12号4楼办公物业出租

    出租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租户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电话费、网络费、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2.租金递增比例为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3.各付税费。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出租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租户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电话费、网络费、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2.租金递增比例为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3.各付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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