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

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廊矿权交易示字〔2024〕5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与河北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地热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 (略)

场所: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林城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N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

地点: (略) 开标室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

面积:2.4747平方千米,

区域坐标: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开采标高:-750米至-1700米

资源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67.*立方米/年,热资源量63.776兆瓦,热储层位为蓟县系雾迷山组基岩热储。

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67.*立方米/年,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利用方式为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需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地热尾水必须实施同层回灌;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74.*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76.*元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 (略) 站、河北省自 (略) 站、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及固 (略) 同时发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1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

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廊矿权交易示字〔2024〕5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与河北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地热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 (略)

场所: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林城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N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

地点: (略) 开标室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地热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河北省固安县马庄镇岳家务-林城

面积:2.4747平方千米,

区域坐标: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开采标高:-750米至-1700米

资源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67.*立方米/年,热资源量63.776兆瓦,热储层位为蓟县系雾迷山组基岩热储。

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67.*立方米/年,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利用方式为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需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地热尾水必须实施同层回灌;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74.*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76.*元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 (略) 站、河北省自 (略) 站、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及固 (略) 同时发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1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