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预公告
使用土地预公告
政使公字〔2024〕1号
弓长岭区水利局及土地相关权利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使用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0.435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
本次拟使用土地位于安平乡姑嫂城村、耿家村。东至姑嫂城村;南至大汤河;西至耿家村集体土地;北至大汤河。具体范围以征地界限图为准。
二、使用目的
(略) 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安平乡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使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乡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如有异议,由乡人民政府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区政府报告。
自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弓长岭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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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水利局及土地相关权利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使用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0.435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
本次拟使用土地位于安平乡姑嫂城村、耿家村。东至姑嫂城村;南至大汤河;西至耿家村集体土地;北至大汤河。具体范围以征地界限图为准。
二、使用目的
(略) 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安平乡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使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乡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如有异议,由乡人民政府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区政府报告。
自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弓长岭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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