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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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10号)

   (略) 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

  YN2024-19刘营镇西睢宁村南、永河线北侧950商务金融用地≤42%≤1.3≥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0刘汉乡刘固一分村801.5商务金融用地≤50%≤1.1≥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1辛庄堡乡一三街村南1200商务金融用地≤40%≤1.0≥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2西河庄村西路北1395.7商务金融用地≤40%≤1.0≥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10时0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YN2024-19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52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为人民币76万元);YN2024-20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2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52万元);YN2024-21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8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60万元);YN2024-22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21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84万元)】。(四)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YN2024-19、20、21、22号宗地均为有底价拍卖。(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七)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 * 0310-*

  开户单位: (略) 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 (略) 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0250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10号)

   (略) 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

  YN2024-19刘营镇西睢宁村南、永河线北侧950商务金融用地≤42%≤1.3≥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0刘汉乡刘固一分村801.5商务金融用地≤50%≤1.1≥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1辛庄堡乡一三街村南1200商务金融用地≤40%≤1.0≥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YN2024-22西河庄村西路北1395.7商务金融用地≤40%≤1.0≥2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10时0 (略) 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YN2024-19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52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为人民币76万元);YN2024-20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2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52万元);YN2024-21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18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60万元);YN2024-22号宗地起始价款中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土地价款为人民币215万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人民币84万元)】。(四)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YN2024-19、20、21、22号宗地均为有底价拍卖。(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七)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 * 0310-*

  开户单位: (略) 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 (略) 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0250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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