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疏浚物鹅卵石转让交易公告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疏浚物鹅卵石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8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澄迈县瑞溪镇瑞溪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单价 (元/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 | 约* | 80 | 80 | 24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资产系河道疏浚后的过水过筛鹅卵石,可生产成机制砂用于建筑、道路工程领域等,资产存放于澄迈县瑞溪村项目码头,含少量杂质,标的均为场地露天集中堆放。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m3不符,则转让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本次评估单价已含铲车装车费用。 3.在交货前,转让方所售标的物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标的物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标的物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4.其它未尽事宜按《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鹅卵石购销合同》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80元/m3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澄迈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3KC85C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 (略) 6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澄迈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18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澄迈县人民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6月20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澄迈县瑞溪镇瑞溪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4 6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剩余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m3鹅卵石总成交价作为基础计算,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5%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m3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 | 6月6日9:00 | 6月21日 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8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澄迈县瑞溪镇瑞溪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单价 (元/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 | 约* | 80 | 80 | 24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资产系河道疏浚后的过水过筛鹅卵石,可生产成机制砂用于建筑、道路工程领域等,资产存放于澄迈县瑞溪村项目码头,含少量杂质,标的均为场地露天集中堆放。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m3不符,则转让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本次评估单价已含铲车装车费用。 3.在交货前,转让方所售标的物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标的物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标的物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4.其它未尽事宜按《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鹅卵石购销合同》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80元/m3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澄迈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3KC85C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 (略) 6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澄迈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18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澄迈县人民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6月20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澄迈县瑞溪镇瑞溪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4 6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剩余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m3鹅卵石总成交价作为基础计算,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5%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m3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省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码头约*m3疏浚物(鹅卵石) | 6月6日9:00 | 6月21日 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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