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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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略) 拟对98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情况:

1.本公告 (略) 受让时列示金额,债权本金及利息可能存在错漏以及计算合理误差,以原已签署的相 (略) 裁判文书为准, (略) 业务二部。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付款方式可议定,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不良资产竞价的人员除外。

四、处置方式:拟通过公开方式对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接收书面意向竞买函。

业务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3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略)

**日

责任编辑:高含

(略) 拟对98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情况:

1.本公告 (略) 受让时列示金额,债权本金及利息可能存在错漏以及计算合理误差,以原已签署的相 (略) 裁判文书为准, (略) 业务二部。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付款方式可议定,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不良资产竞价的人员除外。

四、处置方式:拟通过公开方式对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接收书面意向竞买函。

业务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3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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