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欢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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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欢坨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金钟街道欢坨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核准的批复,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欢坨村土地、南至欢坨村土地、西至欢坨村土地、北至欢坨村土地,面积约0.336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6月6日起,由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6日至6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

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 (略) 增2号

邮编:*

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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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金钟街道欢坨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核准的批复,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欢坨村土地、南至欢坨村土地、西至欢坨村土地、北至欢坨村土地,面积约0.336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6月6日起,由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6日至6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

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 (略) 增2号

邮编:*

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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