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废旧物资一宗交易公告
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废旧物资一宗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4]047 | ||
项目名称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废旧物资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50.*元 | ||
挂牌期限 | 2024.6.13—2024.6.26 | ||
主 要 | 评估值 | 49.*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德永诚信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18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信评报字[2023]第106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33次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城乡交通运输局 | ||
标的所在地 | (略) 1077号; (略) 隧道养护站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所属废旧电缆、桥架、护栏、吸声屏体、限高杆、卷帘门和风机等废旧物资。 本标的包括桥架、护栏、限高杆、卷帘门和风机等铁制品约 129.34 吨(包括资产锈蚀及涂层部分的重量),价值约占挂牌总价36.37%;包括吸声屏体约35.09吨(金属吸声屏体重量为包含内部吸声岩棉的重量,吸声岩棉重量约占吸声屏体总重量的15%-20%),价值约占挂牌总价8.45%;铁制配电柜31个,价值约占挂牌总价1.16%;耐力板透明屏体、玻璃透明屏体等铝制品约24.58 吨(耐力板透明屏体重量为包含中间耐力板的重量,耐力板重量约占耐力板透明屏体重量的50%。玻璃透明屏体重量为包含中间钢化玻璃的总量,钢化玻璃重量约占玻璃透明屏体重量的 90%),价值约占挂牌总价的30.64%;铝芯电缆0.5吨(包含外层胶皮及其他杂质),价值约占挂牌总价的0.51%;隧道灯具792个,价值约占挂牌价的1.48%;铜芯电缆约6吨(包含外层胶皮及其他杂质),价值约占挂牌价的21.39%。本项目整体打包出售,总重量均包含物品自带附属物的重量,最终成交价乘以每个品类资产的占比为每个品类的总价,具体交割时由成交价换算的单价乘以具体交割数量为实际成交价。 资产详情可参考:资产明细表.rar 其他事宜详见鲁德信评报字[2023]第106号《资产评估报告》。 查勘标的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时间为:看货过程中,如意向方对资产现状有异议, (略) 核验,转让方予以配合。若意向方参与后续报价,则视为意向方对所查看资产无异议。 | ||
交易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截止日前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在收到双方确认的保证金退还通知3个工作日后,进行保证金退付;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办理完移交的,视为受让方为违约, (略) 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付的保证金。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根据标的物现场环境要求,本次资产转让须整装吊运,不允许动火作业(即不能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切割工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设备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过磅、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过磅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方无权私自选择过磅地点。 7.本次评估结果含增值税金额,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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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披露 | 1. 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与转让方沟通,由转让方在公示的踏勘时间内约定两天时间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2.本标的资产存放场地内包含部分已无再回收价值的石制防护栏基座及光纤等垃圾,该部分由受让方负责清运,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因本次处置的标的资产与评估范围以外的资产混合存放,故在资产移交过程中需明确区分,最终报价完成后,按照实际报价及评估重量分别计算铁、铝、铜制品的最终实际单价,资产移交以实际重量(吨)为单位,过磅后移交,最终成交价按照实际重量及实际单价计算,相关价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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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47 | ||
项目名称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废旧物资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50.*元 | ||
挂牌期限 | 2024.6.13—2024.6.26 | ||
主 要 | 评估值 | 49.*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德永诚信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18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信评报字[2023]第106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33次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城乡交通运输局 | ||
标的所在地 | (略) 1077号; (略) 隧道养护站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所属废旧电缆、桥架、护栏、吸声屏体、限高杆、卷帘门和风机等废旧物资。 本标的包括桥架、护栏、限高杆、卷帘门和风机等铁制品约 129.34 吨(包括资产锈蚀及涂层部分的重量),价值约占挂牌总价36.37%;包括吸声屏体约35.09吨(金属吸声屏体重量为包含内部吸声岩棉的重量,吸声岩棉重量约占吸声屏体总重量的15%-20%),价值约占挂牌总价8.45%;铁制配电柜31个,价值约占挂牌总价1.16%;耐力板透明屏体、玻璃透明屏体等铝制品约24.58 吨(耐力板透明屏体重量为包含中间耐力板的重量,耐力板重量约占耐力板透明屏体重量的50%。玻璃透明屏体重量为包含中间钢化玻璃的总量,钢化玻璃重量约占玻璃透明屏体重量的 90%),价值约占挂牌总价的30.64%;铝芯电缆0.5吨(包含外层胶皮及其他杂质),价值约占挂牌总价的0.51%;隧道灯具792个,价值约占挂牌价的1.48%;铜芯电缆约6吨(包含外层胶皮及其他杂质),价值约占挂牌价的21.39%。本项目整体打包出售,总重量均包含物品自带附属物的重量,最终成交价乘以每个品类资产的占比为每个品类的总价,具体交割时由成交价换算的单价乘以具体交割数量为实际成交价。 资产详情可参考:资产明细表.rar 其他事宜详见鲁德信评报字[2023]第106号《资产评估报告》。 查勘标的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时间为:看货过程中,如意向方对资产现状有异议, (略) 核验,转让方予以配合。若意向方参与后续报价,则视为意向方对所查看资产无异议。 | ||
交易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截止日前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在收到双方确认的保证金退还通知3个工作日后,进行保证金退付;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办理完移交的,视为受让方为违约, (略) 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付的保证金。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根据标的物现场环境要求,本次资产转让须整装吊运,不允许动火作业(即不能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切割工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设备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过磅、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过磅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方无权私自选择过磅地点。 7.本次评估结果含增值税金额,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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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披露 | 1. 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与转让方沟通,由转让方在公示的踏勘时间内约定两天时间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2.本标的资产存放场地内包含部分已无再回收价值的石制防护栏基座及光纤等垃圾,该部分由受让方负责清运,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因本次处置的标的资产与评估范围以外的资产混合存放,故在资产移交过程中需明确区分,最终报价完成后,按照实际报价及评估重量分别计算铁、铝、铜制品的最终实际单价,资产移交以实际重量(吨)为单位,过磅后移交,最终成交价按照实际重量及实际单价计算,相关价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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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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