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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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4〕1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4〕18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使用)面积:4.218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则徐大道;

西至东盛花园;

南至白湖亭河;

北至东藤苑。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仓山镇先锋村、盖山镇北园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日至**日由仓山区仓山镇、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仓山区人民政府

**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4〕18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使用)面积:4.218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则徐大道;

西至东盛花园;

南至白湖亭河;

北至东藤苑。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仓山镇先锋村、盖山镇北园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日至**日由仓山区仓山镇、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仓山区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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