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公安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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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公安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团风县公安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HBXH*-0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日上午10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办专场拍卖会。详细资料见《评估报告》和拍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一批,共约50004.63吨,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参考价约2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展示时间:**日至** 日。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标的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日5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日9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 (略) 提出申请,办理 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

报名微信号:*

联系地址:湖 (略) ( (略) 罗田县风城二路北林馨家园A栋一楼)

联系电话:*(*经理) *(朱经理)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数量过磅为准、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规格、品质等现状及相关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装、卸及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付清成交价款 ,考虑到标的复杂性,付清成交价款后在委托人指定时间和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领取标的产生的费用、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缴纳专管帐户:

户 名:湖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港支行

账 号: *11

湖 (略)

二0二四年六月 十九日

团风县公安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HBXH*-0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日上午10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办专场拍卖会。详细资料见《评估报告》和拍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一批,共约50004.63吨,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参考价约2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展示时间:**日至** 日。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标的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日5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日9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 (略) 提出申请,办理 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

报名微信号:*

联系地址:湖 (略) ( (略) 罗田县风城二路北林馨家园A栋一楼)

联系电话:*(*经理) *(朱经理)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数量过磅为准、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规格、品质等现状及相关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装、卸及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付清成交价款 ,考虑到标的复杂性,付清成交价款后在委托人指定时间和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领取标的产生的费用、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缴纳专管帐户:

户 名:湖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港支行

账 号: *11

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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