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出租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出租
项目编号 | L*AH* |
标的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出租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10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7-01 |
出租方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4P |
租赁期限 | 3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须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为租赁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方负责标的清场工作。 6、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8、现场勘察人:颜老师,联系电话:*。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户)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且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行使方式:线上一次性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线上一次性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场地租赁合同》的。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租方须在合肥工业 (略) 校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共投放55台自动售货机,每台机器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两个校区的投放数量及位置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清单表》(见附件)。自动售货机经营范围包括:饮料和预包装食品类(承租方经营自动售货机的售货品牌售货品种、售货价格、售货时间等须经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络或线下进行公示后可执行),严禁售卖烟酒及含酒精的饮料。承租方销售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 (略) 场价。禁止经营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6、《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9、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0、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附件《场地租赁合同》(式样)。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编号 | L*AH* |
标的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出租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10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7-01 |
出租方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4P |
租赁期限 | 3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须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为租赁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方负责标的清场工作。 6、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8、现场勘察人:颜老师,联系电话:*。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户)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且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行使方式:线上一次性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线上一次性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场地租赁合同》的。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租方须在合肥工业 (略) 校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共投放55台自动售货机,每台机器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两个校区的投放数量及位置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自动售货机公开招租清单表》(见附件)。自动售货机经营范围包括:饮料和预包装食品类(承租方经营自动售货机的售货品牌售货品种、售货价格、售货时间等须经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络或线下进行公示后可执行),严禁售卖烟酒及含酒精的饮料。承租方销售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 (略) 场价。禁止经营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6、《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9、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0、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附件《场地租赁合同》(式样)。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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