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1
标的名称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标的编号 *C001-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项目编号*C-1
委托方 (略) (略) 委托方联系方式*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06月27日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批准机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区属项目(标的意向)转让
交易底价14,*报价幅度*
经营期限本项目暂定出土日期为2024年7月,出土周期约5个月,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项目概况本项目首次公开销售未成交,经勘察单位对砂层厚度进行专项勘察后,确定本项目预估总砂方量约*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开挖情况为准)。现根据珠府函〔2022〕1号文要求,以资产评估单位出具的资产评估单价平均价*90%*预估总砂方量=14,*作为交易底价,最终成交费用为砂方余渣处置款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1,*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交易对象为本项目砂方余渣,本项目砂方余渣总量*立方米仅为参考数据,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评估数量与实际采挖数量存在偏差的风险。

2、成交价已包括砂方余渣外运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装卸、运输)、临时堆渣管理费、场地清理费用等一切中标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费用,委托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由于本合同转让资产属于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无需就转让价款向中标人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另有约定的除外,中标人知悉并对此无异议。

3、支付期限与方式

(1)中标人应在收到委托方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100%。中标人收到委托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方可根据委托方相关要求开展砂方余渣的处置工作。

(2)合同款项 (略) 高新区财政局,若存在按国家相关规定应缴纳税费的,中标人支付资产转让价款时,应当按税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次资产转让价款涉及的相关税费(包含不限于增值税、资源税等),并向委托方提供凭证,所需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4、《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向委托方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项目砂方余渣复杂多样,施工现场无分类、临时堆放条件,所有砂方余渣均打包处理,委托方不作筛分,由中标人自行处置。

6、砂方余渣交接面为砂方余渣开挖现场,砂方余渣的开挖由本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石方的大小以开挖可以装车为准,不作其它加工处理),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要求配合施工单位自行配备挖机装车工作,砂方余渣的挖机装车、清运及处理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其中项目开挖起范围5km以内的运费由本项目施工单位承担)、人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包含本项目施工单位开挖转运引起的管理费用)。

7、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后,方可开展砂方余渣的接收工作。

8、委托方、中标人双方完成砂方余渣交界面的移交,即视为委托方已完成对应批次砂方余渣的交付。自交付时起,砂方余渣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中标人。若中标人不在委托方通知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对应批次砂方余渣视为已移交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9、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求及时安排足够的车辆进行砂方余渣的运输,并配合委托方做好核对和确认工作,还需负责场地垃圾清理、车辆出入的清 (略) 线地面清洗等后续工作,若施工单位已硬化场地,中标人需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洗车槽、路面保护措施和破损维修等,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0、移交的资产以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及内容、中标人竞价前对资产的了解、实地查勘为依据,中标人确认其已充分了解移交资产的现状。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资产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1、中标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如未按照约定工期清运完成,中标人需承担堆放场地的租赁费用。

12、项目砂方余渣中标人有处置权,但不得在工程建设批准占地范围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砂石料加工场等,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工程建设项目砂方余渣需临时堆放的,须在项目红线外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13、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略) 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14、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15、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16、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17、竞买人需在广 (略) 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8、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 (略) 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0、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21、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2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23、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24、 现场踏勘时间由意向竞买方自行决定并自行前往踏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4年06月27日9时至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徐小姐、林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
交易机构传真0756-*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略) 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 (略) 香洲 (略) 33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7、所有 (略) 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2024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勘察文件.zip
砂方评估价格清单.pdf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资产转让合同(范本).pdf
现场照片 (4).jpg
现场照片 (3).jpg
现场照片 (2).jpg
现场照片 (1).jpg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1
标的名称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标的编号 *C001-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处置(第二次)项目编号*C-1
委托方 (略) (略) 委托方联系方式*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06月27日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批准机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区属项目(标的意向)转让
交易底价14,*报价幅度*
经营期限本项目暂定出土日期为2024年7月,出土周期约5个月,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项目概况本项目首次公开销售未成交,经勘察单位对砂层厚度进行专项勘察后,确定本项目预估总砂方量约*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开挖情况为准)。现根据珠府函〔2022〕1号文要求,以资产评估单位出具的资产评估单价平均价*90%*预估总砂方量=14,*作为交易底价,最终成交费用为砂方余渣处置款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1,*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交易对象为本项目砂方余渣,本项目砂方余渣总量*立方米仅为参考数据,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评估数量与实际采挖数量存在偏差的风险。

2、成交价已包括砂方余渣外运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装卸、运输)、临时堆渣管理费、场地清理费用等一切中标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费用,委托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由于本合同转让资产属于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无需就转让价款向中标人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另有约定的除外,中标人知悉并对此无异议。

3、支付期限与方式

(1)中标人应在收到委托方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固定总价的100%。中标人收到委托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方可根据委托方相关要求开展砂方余渣的处置工作。

(2)合同款项 (略) 高新区财政局,若存在按国家相关规定应缴纳税费的,中标人支付资产转让价款时,应当按税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次资产转让价款涉及的相关税费(包含不限于增值税、资源税等),并向委托方提供凭证,所需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4、《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向委托方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项目砂方余渣复杂多样,施工现场无分类、临时堆放条件,所有砂方余渣均打包处理,委托方不作筛分,由中标人自行处置。

6、砂方余渣交接面为砂方余渣开挖现场,砂方余渣的开挖由本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石方的大小以开挖可以装车为准,不作其它加工处理),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要求配合施工单位自行配备挖机装车工作,砂方余渣的挖机装车、清运及处理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其中项目开挖起范围5km以内的运费由本项目施工单位承担)、人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包含本项目施工单位开挖转运引起的管理费用)。

7、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后,方可开展砂方余渣的接收工作。

8、委托方、中标人双方完成砂方余渣交界面的移交,即视为委托方已完成对应批次砂方余渣的交付。自交付时起,砂方余渣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中标人。若中标人不在委托方通知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对应批次砂方余渣视为已移交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9、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求及时安排足够的车辆进行砂方余渣的运输,并配合委托方做好核对和确认工作,还需负责场地垃圾清理、车辆出入的清 (略) 线地面清洗等后续工作,若施工单位已硬化场地,中标人需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洗车槽、路面保护措施和破损维修等,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0、移交的资产以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及内容、中标人竞价前对资产的了解、实地查勘为依据,中标人确认其已充分了解移交资产的现状。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资产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1、中标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如未按照约定工期清运完成,中标人需承担堆放场地的租赁费用。

12、项目砂方余渣中标人有处置权,但不得在工程建设批准占地范围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砂石料加工场等,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工程建设项目砂方余渣需临时堆放的,须在项目红线外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13、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略) 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14、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15、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16、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17、竞买人需在广 (略) 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8、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 (略) 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0、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21、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2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23、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24、 现场踏勘时间由意向竞买方自行决定并自行前往踏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4年06月27日9时至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07月25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徐小姐、林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
交易机构传真0756-*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略) 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 (略) 香洲 (略) 33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7、所有 (略) 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2024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勘察文件.zip
砂方评估价格清单.pdf
珠海高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砂方余渣资产转让合同(范本).pdf
现场照片 (4).jpg
现场照片 (3).jpg
现场照片 (2).jpg
现场照片 (1).jpg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