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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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略) 邦信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外公开处置名下房产,特发布此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等、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或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或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该房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931-* *

  通讯地址: (略) 七里 (略) 1230号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2号楼2323室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931-* (略) 邦信 (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 (略) 邦信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邦信 (略)

2024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于娟

   (略) 邦信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外公开处置名下房产,特发布此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等、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或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或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该房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931-* *

  通讯地址: (略) 七里 (略) 1230号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2号楼2323室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931-* (略) 邦信 (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 (略) 邦信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邦信 (略)

2024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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