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杨柳青镇前桑园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41号
西青区杨柳青镇前桑园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4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柳青镇前桑园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2 号),用于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前桑园村,南至前桑园村,西至前桑园村,北至前桑园村的土地,面积约0.06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由杨柳青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西青区人民政府
**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柳青镇前桑园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 (略)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2 号),用于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前桑园村,南至前桑园村,西至前桑园村,北至前桑园村的土地,面积约0.06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由杨柳青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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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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