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靖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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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靖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靖自然资告字[2024]19号)
靖自然资告字[2024]19号 2024年07月01日
经南靖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23-0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靖城镇湖林村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44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1603.*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6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南靖县G2023-01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农副食品加工业*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制造生产经营许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3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3-01 号地块:2024年07月23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 (略) 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 (略) 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 (略) 上交易。2、本次挂牌的工业用地不设定底价、保留价,出让地块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以净地出让。4、竞得人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防和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5、挂牌地块规 (略) 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成。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竞得人自费承担,并应根据评估报告要求做好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6、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7、竞得人未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取得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8、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9、 (略) 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人为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及竞投协议;(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款项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为准)。10、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 (略) 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 (略) 上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南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供地材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的,挂牌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12、其 (略) 上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13、本次出让由南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避免银行系 (略) 络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影响 (略) 上交易竞买资格,请提前1至2个工作日办理缴纳保证金事宜。14、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以上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15、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 (略) 8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韩女士
联系电话:0596-*
开户单位: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靖支行,建设银行南靖支行,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南靖县农联社山城信用社
开户账号:9350 0001 0005 4289 32,3500 1667 7070 5000 1204,13-*,9080 9110 1001 0000 0344 03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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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靖自然资告字[2024]19号)
靖自然资告字[2024]19号 2024年07月01日
经南靖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23-0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靖城镇湖林村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44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1603.*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6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南靖县G2023-01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农副食品加工业*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制造生产经营许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3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3-01 号地块:2024年07月23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 (略) 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 (略) 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 (略) 上交易。2、本次挂牌的工业用地不设定底价、保留价,出让地块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以净地出让。4、竞得人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防和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5、挂牌地块规 (略) 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成。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竞得人自费承担,并应根据评估报告要求做好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6、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7、竞得人未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取得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8、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9、 (略) 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人为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及竞投协议;(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款项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为准)。10、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 (略) 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 (略) 上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南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供地材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的,挂牌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12、其 (略) 上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13、本次出让由南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避免银行系 (略) 络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影响 (略) 上交易竞买资格,请提前1至2个工作日办理缴纳保证金事宜。14、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以上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15、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 (略) 8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韩女士
联系电话:0596-*
开户单位: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靖支行,建设银行南靖支行,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南靖县农联社山城信用社
开户账号:9350 0001 0005 4289 32,3500 1667 7070 5000 1204,13-*,9080 9110 1001 0000 034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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