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水设备一套交易公告
净化水设备一套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4]026 | ||
项目名称 | 净化水设备一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7.1—2024.7.12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誉楷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誉楷评报字(2023)第033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莱芜民爆(2023)02号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关于山东省莱芜 (略) 资产处置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 (略) (略) 所属净化水设备一套,包含1台2吨双极反渗透设备、1套100-150大桶生产线,3个2吨水箱、1个5吨水箱、风淋室、臭氧发生器、汽水混合塔、空气净化器、袋式过滤器等,于2018年购入,现在闲置。 详情参考:资产明细表.rar。 挂牌价格:*.00元。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其他事项详见鲁誉楷评报字(2023)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4千元。 2、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 违约。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资产转让设备范围。 6、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7、受让方需在5日内完成报废设备的倒运、迁移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设备设施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9、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26 | ||
项目名称 | 净化水设备一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7.1—2024.7.12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誉楷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誉楷评报字(2023)第033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莱芜民爆(2023)02号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关于山东省莱芜 (略) 资产处置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 (略) (略) 所属净化水设备一套,包含1台2吨双极反渗透设备、1套100-150大桶生产线,3个2吨水箱、1个5吨水箱、风淋室、臭氧发生器、汽水混合塔、空气净化器、袋式过滤器等,于2018年购入,现在闲置。 详情参考:资产明细表.rar。 挂牌价格:*.00元。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其他事项详见鲁誉楷评报字(2023)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4千元。 2、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 违约。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资产转让设备范围。 6、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7、受让方需在5日内完成报废设备的倒运、迁移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设备设施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9、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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