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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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项目编号 GR2024GD*
标的名称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标的编号 GR2024GD*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转让底价(万元)2650.*
挂牌日期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资产概述标的 (略) 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7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2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05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46,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9%,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成交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 (略) 自然资源局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地块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的要求,具体规定请意向受让方自 (略) 自然资源局;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 (略) 自然资源局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并确认承担相关风险,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索赔或其他主张。

3. (略) 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29日向转让方出具的文件《关于广 (略) (略) 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宗地的动工、竣工核查通知》显示:

标的资产超期458天动工,动工违约金为¥166.*元;超期1768天竣工,竣工违约金为¥641.*元,合计违约金为¥808.*元;

上述动、竣工违约金仅计算到2021年11月29日,具体的动、竣工违约金总额请意向方自 (略) 自然资源局,具体违约 (略) 自然资源局的结果为准。

4.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 (略) 三水区,根据《 (略) 三水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进入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块的产业项目需须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政策、 (略) 三水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及相应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

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确认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块的项目准入条件以及办理权属变更相关手续,并确认承担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相关风险,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索赔或其他主张。

5.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略)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众元评报字【2024】第1389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视作受让方对标的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6.标的资产主要概况:

地址

权证编号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实际用途

土地使用权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

粵(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70

工业

用地

出让

2014-05-15

2064-5-14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厂房F1

粤(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837.50

厂房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仓库F2

粤(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3103.10

仓库

备注

标的资产目前均为转让方自行使用,其中厂房和仓库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层数为一层,仓库层数为两层。

7.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建筑物内的设备、办公用具等其他资产不属于本次转让的范围。

8.其他披露事 (略)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众元评报字【2024】第1389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交易双方在接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2.受让方需自 (略) 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权属的权证变更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后,将标的资产所涉厂房、仓库返租给转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租赁面积按厂房、仓库的实际面积计算( (略) 及仓库加工车间的过道),每平方米的租金不高于人民币10元/月,水电费用由转让方自付,暂定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租赁期限由转让方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书面承诺作为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
关于上述返租事项,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行使该权利,受让方应予以配合;转让方应在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认返租事项,如转让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不返租的,将另行书面告知受让方,不构成违约。
6.受让方应知悉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并承诺按照“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三条”缴纳标的资产涉及的动、竣工违约金,具体缴纳的 (略) 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为准。
7.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GD*+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内
法定代表人史威注册资本(万元)3276.*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8E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东 (略)
批准单位名称广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024-06-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公开转让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项目编号 GR2024GD*
标的名称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标的编号 GR2024GD*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转让底价(万元)2650.*
挂牌日期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资产概述标的 (略) 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7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2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05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46,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9%,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成交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 (略) 自然资源局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地块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的要求,具体规定请意向受让方自 (略) 自然资源局;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 (略) 自然资源局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并确认承担相关风险,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索赔或其他主张。

3. (略) 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29日向转让方出具的文件《关于广 (略) (略) 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宗地的动工、竣工核查通知》显示:

标的资产超期458天动工,动工违约金为¥166.*元;超期1768天竣工,竣工违约金为¥641.*元,合计违约金为¥808.*元;

上述动、竣工违约金仅计算到2021年11月29日,具体的动、竣工违约金总额请意向方自 (略) 自然资源局,具体违约 (略) 自然资源局的结果为准。

4.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 (略) 三水区,根据《 (略) 三水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进入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块的产业项目需须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政策、 (略) 三水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及相应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

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确认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地块的项目准入条件以及办理权属变更相关手续,并确认承担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相关风险,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索赔或其他主张。

5.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略)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众元评报字【2024】第1389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视作受让方对标的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6.标的资产主要概况:

地址

权证编号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实际用途

土地使用权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

粵(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70

工业

用地

出让

2014-05-15

2064-5-14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厂房F1

粤(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837.50

厂房

(略) 三水工业园区

芦苞园C区22-2号仓库F2

粤(2021)佛三不动产权第

*号

3103.10

仓库

备注

标的资产目前均为转让方自行使用,其中厂房和仓库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层数为一层,仓库层数为两层。

7.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建筑物内的设备、办公用具等其他资产不属于本次转让的范围。

8.其他披露事 (略)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众元评报字【2024】第1389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交易双方在接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2.受让方需自 (略) 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权属的权证变更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后,将标的资产所涉厂房、仓库返租给转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租赁面积按厂房、仓库的实际面积计算( (略) 及仓库加工车间的过道),每平方米的租金不高于人民币10元/月,水电费用由转让方自付,暂定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租赁期限由转让方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书面承诺作为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
关于上述返租事项,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行使该权利,受让方应予以配合;转让方应在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认返租事项,如转让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不返租的,将另行书面告知受让方,不构成违约。
6.受让方应知悉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并承诺按照“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三条”缴纳标的资产涉及的动、竣工违约金,具体缴纳的 (略) 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为准。
7.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GD*+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内
法定代表人史威注册资本(万元)3276.*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8E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东 (略)
批准单位名称广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024-06-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公开转让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芦苞园C区22-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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