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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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号

出让公告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2024]014号)
炎陵国土公告[2024]014号 2024年07月05日
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炎陵县2023-29号4地块 宗地总面积: 9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炎陵县垄溪乡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11.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68.88
其他商服用地 29.5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2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3年9月14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3)29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二)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三)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建设,必须坚持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的原则,禁止无正规设计、无审批擅自施工行为。自建房竣工后,房屋所有人应当申请组织竣工验收,不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成交后2个月内由垄溪乡人民政府负责交地,水、电由垄溪乡人民政府负责到地块边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炎陵县2023-29号4地块 号地块:2024年07月25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何劲松 段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炎陵县农业银行
开户账号: *97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
,炎陵县
出让公告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2024]014号)
炎陵国土公告[2024]014号 2024年07月05日
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炎陵县2023-29号4地块 宗地总面积: 9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炎陵县垄溪乡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11.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68.88
其他商服用地 29.5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2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3年9月14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3)29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二)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三)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建设,必须坚持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的原则,禁止无正规设计、无审批擅自施工行为。自建房竣工后,房屋所有人应当申请组织竣工验收,不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成交后2个月内由垄溪乡人民政府负责交地,水、电由垄溪乡人民政府负责到地块边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炎陵县2023-29号4地块 号地块:2024年07月25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何劲松 段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炎陵县农业银行
开户账号: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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