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八旗二马路92号首层、夹层、94号304房和403房等3宗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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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八旗二马路92号首层、夹层、94号304房和403房等3宗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项目编号 S324GDBL*
标的名称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标的编号 S324GDBL*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受委托,广 (略) 定于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在“ (略) ”( (略) ,网址:http://**)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拍卖标的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租赁期限(年)

租金递增幅度

免租期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加价幅度(元)

拍卖保证金(元)

是否有优先权人

1

(略) 越秀区 (略) 92号首层、夹层租赁权

约335

商业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8

500

*

2

(略) 越秀区 (略) 94号304房租赁权

约6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224.4

50

500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约8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299.2

50

600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广东交通 (略) 租赁合同(样本)》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免租期3个月包含在5年租期内。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个体户或个人。

2、须无违法经营、悔约、恶意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5-16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7月11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竞买人为自然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以及竞买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竞买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竞买人在约定时 (略) 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 (略) ,需在“ (略) (htt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 (略) ——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拍卖保证金缴纳:在2024年7月17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广 (略) ,账号:*035,开户银行: (略) 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出租物业用途及使用要求

(1)目录序号1出租用途为:住宅、零售商铺、办公、咨询服务, (略) 点、饮品店、便利店、 (略) 、理发店、干洗店、文印店、眼镜店、照相馆、手机电脑维修店、书吧、裁缝店、自助服务项目等服务项目及相关审批部门允许在该物业经营的项目【买受人(承租人)需自行向相关审批部门了解允许经营的范围及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相关手续流程】。

禁止经营餐饮、物流、网吧、KTV、棋牌室、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等项目,物业用途需要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买受人(承租人)需自行办理所经营行业的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出租物业不得用于违法经营。

出租物业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纠纷及产生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出租人)无关。

因出租物业尚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仅有《 (略) 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委托方(出租人)查册房屋性质为“住宅(房改房)”,上述用途范围仅为委托方(出租人)允许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物业后经营范围的限定,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对物业拟用作的经营范围和用途以有关审批部门批复意见和相关许可证照为准。

(2)目录序号2、3的出租用途为:住宅。

出租物业尚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仅有《 (略) 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委托方(出租人)查册房屋性质为“住宅(房改房)”。

出租物业不得用于违法经营,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纠纷及产生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出租人)无关。

2、出租物业不得用于以下活动(《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的内容)

(1)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二)开设酒吧、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电 (略) 吧等;

(三)危害国家和学校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四)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违规在中小学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中小学师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

(五)其他明文禁止的经营活动。

3、买受人(承租人)承租后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和障碍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4、 (略) 越秀区 (略) 92号首层已划分部分面积用作加装电梯通道,初步计划占用位置详见附件《 (略) 加装电梯通道图示》,具体需占用的面积和位置以实际施工情况为准,买受人(承租人)需配合做好施工工作。

5、买受人(承租人)需完全响应《广东交通 (略) 租赁合同(样本)》的合同条款。

公司地址: (略) (略) 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叶生、*(客服)

广 (略)

2024年7月11日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项目编号 S324GDBL*
标的名称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标的编号 S324GDBL*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受委托,广 (略) 定于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在“ (略) ”( (略) ,网址:http://**)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拍卖标的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租赁期限(年)

租金递增幅度

免租期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加价幅度(元)

拍卖保证金(元)

是否有优先权人

1

(略) 越秀区 (略) 92号首层、夹层租赁权

约335

商业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8

500

*

2

(略) 越秀区 (略) 94号304房租赁权

约6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224.4

50

500

3

(略) 越秀区 (略) 94号403房租赁权

约8

住宅

5

每年递增3%

3个月

299.2

50

600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广东交通 (略) 租赁合同(样本)》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免租期3个月包含在5年租期内。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个体户或个人。

2、须无违法经营、悔约、恶意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5-16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7月11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竞买人为自然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以及竞买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竞买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竞买人在约定时 (略) 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 (略) ,需在“ (略) (htt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 (略) ——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拍卖保证金缴纳:在2024年7月17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广 (略) ,账号:*035,开户银行: (略) 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出租物业用途及使用要求

(1)目录序号1出租用途为:住宅、零售商铺、办公、咨询服务, (略) 点、饮品店、便利店、 (略) 、理发店、干洗店、文印店、眼镜店、照相馆、手机电脑维修店、书吧、裁缝店、自助服务项目等服务项目及相关审批部门允许在该物业经营的项目【买受人(承租人)需自行向相关审批部门了解允许经营的范围及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相关手续流程】。

禁止经营餐饮、物流、网吧、KTV、棋牌室、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等项目,物业用途需要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买受人(承租人)需自行办理所经营行业的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出租物业不得用于违法经营。

出租物业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纠纷及产生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出租人)无关。

因出租物业尚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仅有《 (略) 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委托方(出租人)查册房屋性质为“住宅(房改房)”,上述用途范围仅为委托方(出租人)允许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物业后经营范围的限定,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对物业拟用作的经营范围和用途以有关审批部门批复意见和相关许可证照为准。

(2)目录序号2、3的出租用途为:住宅。

出租物业尚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仅有《 (略) 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委托方(出租人)查册房屋性质为“住宅(房改房)”。

出租物业不得用于违法经营,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纠纷及产生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出租人)无关。

2、出租物业不得用于以下活动(《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的内容)

(1)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二)开设酒吧、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电 (略) 吧等;

(三)危害国家和学校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四)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违规在中小学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中小学师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

(五)其他明文禁止的经营活动。

3、买受人(承租人)承租后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和障碍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4、 (略) 越秀区 (略) 92号首层已划分部分面积用作加装电梯通道,初步计划占用位置详见附件《 (略) 加装电梯通道图示》,具体需占用的面积和位置以实际施工情况为准,买受人(承租人)需配合做好施工工作。

5、买受人(承租人)需完全响应《广东交通 (略) 租赁合同(样本)》的合同条款。

公司地址: (略) (略) 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叶生、*(客服)

广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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