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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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五年租赁权

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土地五年租赁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标的详情资料备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土地面积(亩)

拍卖保留价(元)

拍卖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五年租赁权

678.57

*.1

*

*

特别提示:

1.租赁土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范围为板桥街道提供地块红线图。

2.地上林木抵押于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林权证:石林林证字(2005)第*号,该林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委托方,但使用权人为他人,虽使用权 (略) 诉讼,但判决仅部分履行,且林权证“使用权人”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买受人须自愿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此次拍卖仅为土地租赁权,地上附着物属于他人所有,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涉及赔偿,买受人须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商谈赔偿事宜,赔偿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本次拍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略) 络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17:00时。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

五、报名方式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附件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拍卖 (略) 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 (略) 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 (略) (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下称: (略) )(网址:http://**#/homePage),在右侧选择“ (略) ”→点击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办理”→“CA初次办理”→ “开始注册”,按照流程自行办理。网页下方有客服电话可以咨询(400-6727-666、0871-*),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竞买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自然人:需提交竞买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按手印,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拍的方式及规则:

(一)竞拍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拍卖以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土地五年租赁权总价作为起拍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四)以最高报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5:00正式开始。 (略) 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45前登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 (略) 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 (略) 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14:00前(以到账为准)。

2.参拍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元。由于竞买人未在参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林县支行

账号:*9901

4.竞买人应按拍卖文件规定缴纳参拍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付。《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买受人须将第一年租金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土地租赁合同》每年度届满前的20日内买受人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下一合同年度的租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当年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方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

十、拍卖佣金

在拍卖结束后两日内,买受人须按一年租金的5%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十一、参拍保证金的退还:

1.拍卖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付清第一年租金后,持委托方出具的《拍卖成交款交清证明》、《土地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略) 办理退参拍保证金手续。 (略) 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参拍保证金。

2.未买到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参拍保证 (略) 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

十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整个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敬请竞买人慎重参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以与委托方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拍卖之前书面提出。

2. 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广告、宣传、说明,以及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其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实地查验拍卖标的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参与竞拍。竞买人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包括其品质、属性及瑕疵),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物资料、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对其内容无异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结果及责任。

3.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对此等瑕疵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移交完成前拍卖标的所欠相关税、费由委托方承担。

5.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移交标的物时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土地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未做约定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网络、有线电视(包括且不限于)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7.租期:五年。

8.租赁用途:打造产、学、研一体的旅游文化观光基地。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9.租赁土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范围为板桥街道提供地块红线图。

10.地上林木抵押于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林权证:石林林证字(2005)第*号,该林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委托方,但使用权人为他人,虽使用权 (略) 诉讼,但判决仅部分履行,且林权证“使用权人”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买受人须自愿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此次拍卖仅为土地租赁权,地上附着物属于他人所有,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涉及赔偿,买受人须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商谈赔偿事宜,赔偿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自买受人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45天为场地平整期,该期限不计入租期,不计收租金。

13.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14.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土地租赁合同》的附件。

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因拍卖活动产生的所有损失。

16.拍卖标的的外观、结构、范围、面积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面积为测绘面积,土地实际面积、范围、座落等数据以自然资源、国土、住建、不动产登记、铁路、公路等部门(包括且不限于)登记确认为准,由此与拍卖面积产生的误差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及拍卖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取消拍卖结果。

1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土地租赁权,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物资、树木(包括且不限于)等,均不在拍卖范围内 ,若就建筑物、物资林木等涉及清理、赔偿等事宜及费用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18.在土地上经营、使用的企业或个人(除公告第一条“特别提示”部分已提供的瑕疵外)由委托方清退,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19.买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该土地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5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该租赁土地上的投资建设全部无偿归属于委托方。

20.如果因委托方原因导致土地无法使用或移交的(除公告第一条“特别提示”部分已提供的瑕疵外),则委托方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保证金(不含利息),拍卖方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佣金(不含利息);拍卖方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在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旅费、住宿费、餐费、利息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21.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买受人。如本次转让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委托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不能如期移交的,委托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买受人未能按委托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委托方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2.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参与拍卖,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土地在移交和使用(包括且不限于)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24.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公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拍卖公司有权对拍卖文件进行修改,具体以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或补充、修改通知等内容为准。

25.无论竞买人是否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行使查阅有关拍卖文件资料和现场查看的权利,知悉了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拍卖标的物资料、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6、后附《土地租赁合同》,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27.本次拍卖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28.其他详细资料,请向我公司索取。

29、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

地址: (略) 官 (略) 53号官渡供销大厦A栋629室

咨询电话: *

附件: 1.竞买须知

2.竞买承诺

3.土地租赁合同

(略)

2024年7月11日


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土地五年租赁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标的详情资料备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土地面积(亩)

拍卖保留价(元)

拍卖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土地五年租赁权

678.57

*.1

*

*

特别提示:

1.租赁土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范围为板桥街道提供地块红线图。

2.地上林木抵押于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林权证:石林林证字(2005)第*号,该林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委托方,但使用权人为他人,虽使用权 (略) 诉讼,但判决仅部分履行,且林权证“使用权人”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买受人须自愿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此次拍卖仅为土地租赁权,地上附着物属于他人所有,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涉及赔偿,买受人须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商谈赔偿事宜,赔偿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本次拍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略) 络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17:00时。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

五、报名方式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附件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拍卖 (略) 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 (略) 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 (略) (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下称: (略) )(网址:http://**#/homePage),在右侧选择“ (略) ”→点击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办理”→“CA初次办理”→ “开始注册”,按照流程自行办理。网页下方有客服电话可以咨询(400-6727-666、0871-*),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竞买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自然人:需提交竞买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按手印,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拍的方式及规则:

(一)竞拍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拍卖以石林县板桥街道花果山土地五年租赁权总价作为起拍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四)以最高报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5:00正式开始。 (略) 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45前登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 (略) 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 (略) 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14:00前(以到账为准)。

2.参拍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元。由于竞买人未在参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林县支行

账号:*9901

4.竞买人应按拍卖文件规定缴纳参拍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一付。《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买受人须将第一年租金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土地租赁合同》每年度届满前的20日内买受人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下一合同年度的租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当年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方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

十、拍卖佣金

在拍卖结束后两日内,买受人须按一年租金的5%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十一、参拍保证金的退还:

1.拍卖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付清第一年租金后,持委托方出具的《拍卖成交款交清证明》、《土地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略) 办理退参拍保证金手续。 (略) 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参拍保证金。

2.未买到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参拍保证 (略) 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略) (略) (网址:http://**#/homePage)

十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整个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敬请竞买人慎重参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以与委托方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拍卖之前书面提出。

2. 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广告、宣传、说明,以及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其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实地查验拍卖标的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参与竞拍。竞买人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包括其品质、属性及瑕疵),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物资料、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对其内容无异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结果及责任。

3.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对此等瑕疵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移交完成前拍卖标的所欠相关税、费由委托方承担。

5.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移交标的物时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土地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未做约定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网络、有线电视(包括且不限于)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7.租期:五年。

8.租赁用途:打造产、学、研一体的旅游文化观光基地。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9.租赁土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花果山果园,范围为板桥街道提供地块红线图。

10.地上林木抵押于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林权证:石林林证字(2005)第*号,该林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委托方,但使用权人为他人,虽使用权 (略) 诉讼,但判决仅部分履行,且林权证“使用权人”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买受人须自愿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此次拍卖仅为土地租赁权,地上附着物属于他人所有,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涉及赔偿,买受人须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商谈赔偿事宜,赔偿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自买受人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45天为场地平整期,该期限不计入租期,不计收租金。

13.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14.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土地租赁合同》的附件。

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因拍卖活动产生的所有损失。

16.拍卖标的的外观、结构、范围、面积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面积为测绘面积,土地实际面积、范围、座落等数据以自然资源、国土、住建、不动产登记、铁路、公路等部门(包括且不限于)登记确认为准,由此与拍卖面积产生的误差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及拍卖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取消拍卖结果。

1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土地租赁权,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物资、树木(包括且不限于)等,均不在拍卖范围内 ,若就建筑物、物资林木等涉及清理、赔偿等事宜及费用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18.在土地上经营、使用的企业或个人(除公告第一条“特别提示”部分已提供的瑕疵外)由委托方清退,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19.买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该土地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5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该租赁土地上的投资建设全部无偿归属于委托方。

20.如果因委托方原因导致土地无法使用或移交的(除公告第一条“特别提示”部分已提供的瑕疵外),则委托方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保证金(不含利息),拍卖方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佣金(不含利息);拍卖方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在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旅费、住宿费、餐费、利息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21.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买受人。如本次转让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委托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不能如期移交的,委托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买受人未能按委托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委托方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2.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参与拍卖,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土地在移交和使用(包括且不限于)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24.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公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拍卖公司有权对拍卖文件进行修改,具体以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或补充、修改通知等内容为准。

25.无论竞买人是否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行使查阅有关拍卖文件资料和现场查看的权利,知悉了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拍卖标的物资料、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6、后附《土地租赁合同》,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27.本次拍卖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28.其他详细资料,请向我公司索取。

29、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

地址: (略) 官 (略) 53号官渡供销大厦A栋629室

咨询电话: *

附件: 1.竞买须知

2.竞买承诺

3.土地租赁合同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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