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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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G002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doc

附件1.2024G002位置图.pdf

附件2.2024G002详细规划图.pdf

附件3.2024G002宗地竹屿湖酒店项目发展监管协议.pdf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关于 2024G002 号宗地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

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 1 幅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详见附件)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竞买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必要条件。

三、出让方式

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系统”

(以

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 (略)

— 1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

录网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四、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 0

分 0 秒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10 时 0 分 0 秒。竞买保证金截止至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10 时 0 分 0 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

2024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 分 0 秒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0 时 0 分 0 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

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 20%设定,出让价款分三期支付,比

例各为 50%、30%、2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

120 日、180 日内支付,定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币

种为人民币。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一)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 (略) 平潭金井湾支行

号:*

(二)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2 —账

号:**

(三)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号:*9289

(四)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平潭支行

号:*002

(五)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 (略) 平潭分行

号:*849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2

(六)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号:*82

六、其他事项

(一)宗地按“净地”方式出让,按现状标高进行交付土地。

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交付出让宗地。

(二)竞得人 (略)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须

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须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三)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 3 —(四)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 1 年内开工,

开工之日起 3 年内竣工并开业运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

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五)该项目按五星级酒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具体如

下:

1.竞得人需在开业运营后 18 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

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应大于 300 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 1 年后参

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 3 年内通过全国五星级饭店评定,若

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 3 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

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

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

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

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5‰的违约金;项

目正式运营后,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的且经督促未整改到

位的(含一年延期),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济发展局、旅游

文体局(*方)与竞得人(*方)、区资源生态局(*方)三方

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六)本宗地所有建筑产权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

— 4 —售)

(七)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

开、竣工的,出让人将以发函等方式督促履约。

(八)竞得人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226 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

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砂石土自然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岚综管办〔2022〕29 号)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场地内多于

自用的砂石土自然资源,应就近运输至指定堆场,交由区海峡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有偿化处置。不得将砂石土资源转

包、作价给其他主体,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获取非法营利。

(九)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 10 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

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的拆迁

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

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

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出让成

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十一)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

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

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

— 5 —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附件:1.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2.宗地位置图

3.宗地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联系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 8 层自然资源利用处

联 系 人:许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址:http://**

http://**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7 月 12 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G002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doc

附件1.2024G002位置图.pdf

附件2.2024G002详细规划图.pdf

附件3.2024G002宗地竹屿湖酒店项目发展监管协议.pdf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关于 2024G002 号宗地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

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 1 幅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详见附件)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竞买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必要条件。

三、出让方式

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系统”

(以

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 (略)

— 1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

录网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四、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 0

分 0 秒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10 时 0 分 0 秒。竞买保证金截止至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10 时 0 分 0 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

2024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 分 0 秒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0 时 0 分 0 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

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 20%设定,出让价款分三期支付,比

例各为 50%、30%、2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

120 日、180 日内支付,定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币

种为人民币。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一)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 (略) 平潭金井湾支行

号:*

(二)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2 —账

号:**

(三)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号:*9289

(四)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平潭支行

号:*002

(五)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 (略) 平潭分行

号:*849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2

(六)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号:*82

六、其他事项

(一)宗地按“净地”方式出让,按现状标高进行交付土地。

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交付出让宗地。

(二)竞得人 (略)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须

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须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三)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 3 —(四)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 1 年内开工,

开工之日起 3 年内竣工并开业运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

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五)该项目按五星级酒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具体如

下:

1.竞得人需在开业运营后 18 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

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应大于 300 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 1 年后参

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 3 年内通过全国五星级饭店评定,若

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 3 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

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

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

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

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5‰的违约金;项

目正式运营后,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的且经督促未整改到

位的(含一年延期),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济发展局、旅游

文体局(*方)与竞得人(*方)、区资源生态局(*方)三方

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六)本宗地所有建筑产权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

— 4 —售)

(七)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

开、竣工的,出让人将以发函等方式督促履约。

(八)竞得人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226 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

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砂石土自然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岚综管办〔2022〕29 号)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场地内多于

自用的砂石土自然资源,应就近运输至指定堆场,交由区海峡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有偿化处置。不得将砂石土资源转

包、作价给其他主体,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获取非法营利。

(九)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 10 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

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的拆迁

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

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

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出让成

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十一)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

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

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

— 5 —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附件:1.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2.宗地位置图

3.宗地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联系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 8 层自然资源利用处

联 系 人:许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址:http://**

http://**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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