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山原乡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交易公告
重庆巴山原乡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交易公告
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
标的系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供货标准详见附件《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195.*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包含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提供对应灯具产品的合格证书;
(三)提供灯具安装地点“城口县双河乡余坪村写生基地”设计效果图;
(四)提交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20日内完成灯具备货、运输、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承诺。
意向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采购清单》及对应的承诺书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准备2份,向采购方和重庆联交所各提交1份),一份在报名前提交采购方用于审核资格条件,另一份提交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办理报名手续。若成为供应商的,其提交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五、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采购价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3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40%)在供应商将灯具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城口县双河乡余坪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27%)在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20日内,若供应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或本次采购的所有灯具经采购方验收达不到正常使用状态的,采购方不予支付本期价款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除此以外,意向供应商还须按采购方已付采购价款的2倍向采购方履行赔偿责任;第四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经采购方验合格之日起满1年若无质量问题,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向供应商收取。
十、标的采购价包含设计、运输、组织措施、施工、安装、竣工档案编制等确保本次采购的户外灯具达到正常使用及工程完工状态的各项税、费和售后服务费,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一、备查资料:《咨询报告》《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清单》。
地 址: (略) 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水务局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老师)、*(邬老师)、*(代老师)
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
标的系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供货标准详见附件《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195.*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包含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提供对应灯具产品的合格证书;
(三)提供灯具安装地点“城口县双河乡余坪村写生基地”设计效果图;
(四)提交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20日内完成灯具备货、运输、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承诺。
意向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采购清单》及对应的承诺书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准备2份,向采购方和重庆联交所各提交1份),一份在报名前提交采购方用于审核资格条件,另一份提交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办理报名手续。若成为供应商的,其提交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五、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采购价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3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40%)在供应商将灯具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城口县双河乡余坪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27%)在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20日内,若供应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或本次采购的所有灯具经采购方验收达不到正常使用状态的,采购方不予支付本期价款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除此以外,意向供应商还须按采购方已付采购价款的2倍向采购方履行赔偿责任;第四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经采购方验合格之日起满1年若无质量问题,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向供应商收取。
十、标的采购价包含设计、运输、组织措施、施工、安装、竣工档案编制等确保本次采购的户外灯具达到正常使用及工程完工状态的各项税、费和售后服务费,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一、备查资料:《咨询报告》《重庆巴山 (略) 双河乡写生基地户外太阳能灯具采购清单》。
地 址: (略) 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水务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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