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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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4〕25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地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

(略) 以南、壶山下街以北、星市街以西

*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

开工期限

竣工期限

S1(*㎡):1.0<容积率≤2.0

≤35%

≥30%

≤54米

*<建筑面积≤*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S2(*㎡):1.0<容积率≤2.0

≤35%

≥30%

18米≤建筑高度≤48米

*<建筑面积≤*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S3:道路用地969㎡

/

/

/

/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人防工程要求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2024】24号)执行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第020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 (略) 全额 (略) (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2024年8月6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武义县旧城改造指挥 (略) (略) 出具的《函》的相关内容,地块内需配建安置房,并要求在方案报批时予以标注明确,配建要求如下:

(1)公寓式住宅、地下停车位

①公寓式住宅不少于373套且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其中:80㎡户型118套,100㎡户型61套,120㎡户型133套,140㎡户型61套。(上述回购的公寓式住宅证载面积不少于户型面积)。

②公寓式住宅非人防停车位原则上须配建在上述住宅区域地下一层空间,总计不少于400个。

③配建的公寓式住宅和地下停车位原则上安置范围详见附件(城中区块(一)优先安置范围图)。该配建以整单元为配建单位,如遇不足一单元的情况时,若需回购的公寓式住宅为该单元三分之二及以上套数时,则该单元的公寓式住宅全部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若需回购的公寓式住宅为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下套数时,则按实际需求回购该单元的公寓式住宅。剩余户型建筑面积不足一套的,按一套取整移交。

(2)沿街商业用房

该地块所有沿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沿街第二层商业用房须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建成后须全部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其中部分区块配建要求如下:

(略) :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15m,层高不少于4.2m。沿街第二层商业用房其中一处建筑面积约580㎡。

(略) 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3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4.2m。

③县后巷: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4.2m。

④壶山下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3.6m-4.2m,进深12m,层高不少于4.8m。

⑤S2地块西南侧(具体回建位置详见城中区块(一)优先安置范围图)须建设不少于五层的商业建筑。

(3)回购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

①上述用房回购价均为*元/㎡。

②非人防地下一层车位为*元/个。

(4)配建部分付款方式(均以人民币计算)

整体竣工验收后十日内支付回购款4亿元整,全部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剩余回购款项。

(5)交付时间

上述安置房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每延期交付一个月,需赔付违约金*元,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该宗地停车位按规范标准的1.2倍要求在用地红线内配足(含古城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人防工程补建面积2300平方米),地块开发标准配备以外的车位和人防车位须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区域集中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同时需设人行出入口不少于1个,满足从地下步行至街面要求。出让范围内 (略) 用地(面积969㎡),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出让范围外 (略) 、人行道等配套设施(配建范围详见配建范围图)。

3.本次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矿产品根据《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开挖资源量估算报告》、《关于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石料(宕渣)市场价格评估报告书》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步出让,矿产品最终价款按照评估价格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由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矿产品加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评估报告,矿产品数量:268千吨,评估价格:482.*元,若最终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确需超出评估范围且涉及矿产的,需经壶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堆放至指定场地另行处置。

4.受让人可选择如下付款方式:1.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2.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款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缴纳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5.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相关配建要求联系人:金 阳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俊杰 联系电话:*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7日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4〕25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地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

(略) 以南、壶山下街以北、星市街以西

*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

开工期限

竣工期限

S1(*㎡):1.0<容积率≤2.0

≤35%

≥30%

≤54米

*<建筑面积≤*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S2(*㎡):1.0<容积率≤2.0

≤35%

≥30%

18米≤建筑高度≤48米

*<建筑面积≤*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S3:道路用地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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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人防工程要求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2024】24号)执行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第020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 (略) 全额 (略) (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2024年8月6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武义县旧城改造指挥 (略) (略) 出具的《函》的相关内容,地块内需配建安置房,并要求在方案报批时予以标注明确,配建要求如下:

(1)公寓式住宅、地下停车位

①公寓式住宅不少于373套且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其中:80㎡户型118套,100㎡户型61套,120㎡户型133套,140㎡户型61套。(上述回购的公寓式住宅证载面积不少于户型面积)。

②公寓式住宅非人防停车位原则上须配建在上述住宅区域地下一层空间,总计不少于400个。

③配建的公寓式住宅和地下停车位原则上安置范围详见附件(城中区块(一)优先安置范围图)。该配建以整单元为配建单位,如遇不足一单元的情况时,若需回购的公寓式住宅为该单元三分之二及以上套数时,则该单元的公寓式住宅全部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若需回购的公寓式住宅为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下套数时,则按实际需求回购该单元的公寓式住宅。剩余户型建筑面积不足一套的,按一套取整移交。

(2)沿街商业用房

该地块所有沿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沿街第二层商业用房须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建成后须全部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其中部分区块配建要求如下:

(略) :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15m,层高不少于4.2m。沿街第二层商业用房其中一处建筑面积约580㎡。

(略) 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3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4.2m。

③县后巷: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4m左右,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4.2m。

④壶山下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3.6m-4.2m,进深12m,层高不少于4.8m。

⑤S2地块西南侧(具体回建位置详见城中区块(一)优先安置范围图)须建设不少于五层的商业建筑。

(3)回购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

①上述用房回购价均为*元/㎡。

②非人防地下一层车位为*元/个。

(4)配建部分付款方式(均以人民币计算)

整体竣工验收后十日内支付回购款4亿元整,全部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剩余回购款项。

(5)交付时间

上述安置房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每延期交付一个月,需赔付违约金*元,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该宗地停车位按规范标准的1.2倍要求在用地红线内配足(含古城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人防工程补建面积2300平方米),地块开发标准配备以外的车位和人防车位须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区域集中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同时需设人行出入口不少于1个,满足从地下步行至街面要求。出让范围内 (略) 用地(面积969㎡),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出让范围外 (略) 、人行道等配套设施(配建范围详见配建范围图)。

3.本次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矿产品根据《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开挖资源量估算报告》、《关于城中区块(一)待出让地块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石料(宕渣)市场价格评估报告书》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步出让,矿产品最终价款按照评估价格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由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矿产品加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评估报告,矿产品数量:268千吨,评估价格:482.*元,若最终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确需超出评估范围且涉及矿产的,需经壶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堆放至指定场地另行处置。

4.受让人可选择如下付款方式:1.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2.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款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缴纳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5.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相关配建要求联系人:金 阳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俊杰 联系电话:*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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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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