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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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4〕26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地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

(略) 以南,南门街以东

*

商业用地

40年

*

3000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

开工期限

竣工期限

≤1.1

≤27%

≥20%

≤15米

≤*.7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人防工程要求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2024】23号)执行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第021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 (略) 全额 (略) (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 至2024年8月11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9:00 至2024年8月19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4年8月11日9:00 至2024年8月21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武义县旧城改造指挥 (略) (略) 出具的《函》的相关内容,配建要求如下:

(1)该地块建成后需将计容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移交顺序从A、B区块第一层开始计算,第一层全部移交后不足部分从A区块沿街第二层开始移交,第二层全部移交仍不足的,从A、B区块沿街第三层开始移交(区块具体范围详见A、B区块范围图)。移交的回购价为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包含地价)。

(2)该地块建设过程中,A、B区块还须满足配建要求如下:

A区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3.5m-4.2m,进深约12m,层高4.2m-5m,须按要求分隔设置夹层。该区块商业用房须配建地下储藏室。

B区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不小于3.5m,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5m,须分隔为两层。

(3)该地块建成整体交付并完成审价后十日内支付全部回购款项,回购价为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包含地价),且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每延期交付一个月,需赔付违约金*元,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地块红线外须配建人行道(人行道配建范围详见配件范围图),地块南侧红线外与河道间须配建防洪等设施,并与该地块方案统一设计。

3.本次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矿产品根据《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开挖资源量估算报告》、《关于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石料(宕渣)市场价格评估报告书》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步出让,矿产品最终价款按照评估价格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由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矿产品加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评估报告,矿产品数量:108千吨,评估价格:223.*元,若最终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确需超出评估范围且涉及矿产的,需经壶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堆放至指定场地另行处置。

4.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相关配建要求联系人:金 阳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俊杰 联系电话:*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4〕26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地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

(略) 以南,南门街以东

*

商业用地

40年

*

3000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

开工期限

竣工期限

≤1.1

≤27%

≥20%

≤15米

≤*.7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人防工程要求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2024】23号)执行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第021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 (略) 全额 (略) (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 至2024年8月11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9:00 至2024年8月19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4年8月11日9:00 至2024年8月21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武义县旧城改造指挥 (略) (略) 出具的《函》的相关内容,配建要求如下:

(1)该地块建成后需将计容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移交顺序从A、B区块第一层开始计算,第一层全部移交后不足部分从A区块沿街第二层开始移交,第二层全部移交仍不足的,从A、B区块沿街第三层开始移交(区块具体范围详见A、B区块范围图)。移交的回购价为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包含地价)。

(2)该地块建设过程中,A、B区块还须满足配建要求如下:

A区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约3.5m-4.2m,进深约12m,层高4.2m-5m,须按要求分隔设置夹层。该区块商业用房须配建地下储藏室。

B区块:沿街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单间商业用房原则上面宽不小于3.5m,进深约12m-15m,层高不少于5m,须分隔为两层。

(3)该地块建成整体交付并完成审价后十日内支付全部回购款项,回购价为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包含地价),且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每延期交付一个月,需赔付违约金*元,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地块红线外须配建人行道(人行道配建范围详见配件范围图),地块南侧红线外与河道间须配建防洪等设施,并与该地块方案统一设计。

3.本次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矿产品根据《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开挖资源量估算报告》、《关于小南门商业待出让地块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石料(宕渣)市场价格评估报告书》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步出让,矿产品最终价款按照评估价格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由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矿产品加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评估报告,矿产品数量:108千吨,评估价格:223.*元,若最终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确需超出评估范围且涉及矿产的,需经壶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堆放至指定场地另行处置。

4.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相关配建要求联系人:金 阳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俊杰 联系电话:*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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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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