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正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项目变更公告
珠海正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正圆 (略)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 |
---|---|
项目编号 | CZ* |
标的名称 | 包组2:鲜肉、禽鸟类;包组1:粮油、面粉、干调类;包组3:点心、河粉、面条类;包组4:蔬菜、水果、水产类 |
标的编号 | CZ*;CZ*;CZ*;CZ*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现对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珠海正圆 (略)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项目(项目编号:CZ*)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的“五、供应商退出机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内容:
(一)一个自然月度内,出现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5次的,或者有2次配送时间迟到60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为依据。
(二)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超过三次的,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为依据。
(三)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数量不足而需补货超过三次的,以双方确认补货签名为依据。
现变更为:
(一)一个自然月度内,出现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3次的,或者有1次配送时间迟到60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为依据。
(二)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2次的,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为依据。
(三)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数量不足而需补货3次的,以双方确认补货签名为依据。
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的“第七条考核”中关于“合同终止”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内容:
(1)一个自然月度内,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5次,或者有2次配送时间迟到 ≥60 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迟到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4000元,第四次8000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超过60分钟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2)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质量问题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第二次每次罚款*元,第三次*元,同时合同终止。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现变更为:
(1)一个自然月度内,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3次,或者有1次配送时间迟到60 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迟到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4000元,第四次8000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超过60分钟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2)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质量问题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第一次每次罚款*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终止。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正圆 (略)
联系人:翁小姐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24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 (略)
联系人:黄华林、常洁莹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三) (略)
名称: (略) (略)
①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审核:
联系电话:0756-*
②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6-*、*
传真:0756-*
地址: (略) 香洲 (略) 33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采购人名称:珠海正圆 (略)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 (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项目名称 | 珠海正圆 (略)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 |
---|---|
项目编号 | CZ* |
标的名称 | 包组2:鲜肉、禽鸟类;包组1:粮油、面粉、干调类;包组3:点心、河粉、面条类;包组4:蔬菜、水果、水产类 |
标的编号 | CZ*;CZ*;CZ*;CZ*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现对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珠海正圆 (略)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项目(项目编号:CZ*)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的“五、供应商退出机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内容:
(一)一个自然月度内,出现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5次的,或者有2次配送时间迟到60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为依据。
(二)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超过三次的,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为依据。
(三)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数量不足而需补货超过三次的,以双方确认补货签名为依据。
现变更为:
(一)一个自然月度内,出现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3次的,或者有1次配送时间迟到60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为依据。
(二)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2次的,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为依据。
(三)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数量不足而需补货3次的,以双方确认补货签名为依据。
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的“第七条考核”中关于“合同终止”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内容:
(1)一个自然月度内,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5次,或者有2次配送时间迟到 ≥60 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迟到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4000元,第四次8000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超过60分钟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2)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质量问题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第二次每次罚款*元,第三次*元,同时合同终止。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现变更为:
(1)一个自然月度内,未按时(超过15分钟)配送3次,或者有1次配送时间迟到60 分钟及以上(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的,迟到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4000元,第四次8000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超过60分钟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双方确认交货时间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2)一个自然月度内因配送食材因质量问题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第一次每次罚款*元,第二次*元,同时合同终止。以**双方确认退换货签名和*方发出的告知函为依据。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正圆 (略)
联系人:翁小姐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24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 (略)
联系人:黄华林、常洁莹
联系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三) (略)
名称: (略) (略)
①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审核:
联系电话:0756-*
②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6-*、*
传真:0756-*
地址: (略) 香洲 (略) 33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采购人名称:珠海正圆 (略)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 (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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