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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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汉土出告字[2021] 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决定以公开公告的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A-4-2、A-5-1、A-6-2、A-7-1

汉中经济开发区褒河物流园区

*.62

仓储用地

50年

≥0.8

≥40%

1992

2

D-01-01

汉中经济开发区北区创智产业园

*.01

工业用地

50年

<1.9

<35%

660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 (略) (略) 403室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2时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D-01-01宗地采取“标准地+承诺制”的方式公开出让,竞买人需要承诺严格按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创智产业园D-01-01地块行业准入控制指标的复函》和《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环保局关于创智产业园D-01-01地块环境指标的函》执行。

准入控制指标复函如下:

1、行业指标控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准入目录。

2、能耗指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不含1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千瓦时以下。

3、经济指标: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元。

环境指标函告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域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运营期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其它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规定。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进入石门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名:

账户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行:建行汉中北团结街支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报名以书面形式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以公开公告出让文件为准。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与南团 (略) 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1月22日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汉土出告字[2021] 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决定以公开公告的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A-4-2、A-5-1、A-6-2、A-7-1

汉中经济开发区褒河物流园区

*.62

仓储用地

50年

≥0.8

≥40%

1992

2

D-01-01

汉中经济开发区北区创智产业园

*.01

工业用地

50年

<1.9

<35%

660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 (略) (略) 403室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2时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D-01-01宗地采取“标准地+承诺制”的方式公开出让,竞买人需要承诺严格按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创智产业园D-01-01地块行业准入控制指标的复函》和《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环保局关于创智产业园D-01-01地块环境指标的函》执行。

准入控制指标复函如下:

1、行业指标控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准入目录。

2、能耗指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不含1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千瓦时以下。

3、经济指标: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元。

环境指标函告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域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运营期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其它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规定。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进入石门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名:

账户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行:建行汉中北团结街支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报名以书面形式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以公开公告出让文件为准。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与南团 (略) 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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