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卷烟厂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江卷烟厂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期: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2月01日) | ||||||
项目名称 | 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黔烟厂招标-2023-041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023-*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翻转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裕中 (略) | |||||
拟中标人 | 重庆翻转 (略) | 中标费率 (项目服务费) | 7.68% | |||
中标金额 (教师讲课费) | 评审价格: *.0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U680R9K | |||||
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翻转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柏越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成都 (略) | 中标费率 (项目服务费) | 7.43% | |||
中标金额 (教师讲课费) | 评审价格: *.0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5QGYUXT | |||||
监督部门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0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 ||||||
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期: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2月01日) | ||||||
项目名称 | 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黔烟厂招标-2023-041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023-*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翻转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裕中 (略) | |||||
拟中标人 | 重庆翻转 (略) | 中标费率 (项目服务费) | 7.68% | |||
中标金额 (教师讲课费) | 评审价格: *.0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U680R9K | |||||
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翻转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柏越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成都 (略) | 中标费率 (项目服务费) | 7.43% | |||
中标金额 (教师讲课费) | 评审价格: *.0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5QGYUXT | |||||
监督部门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 | 中资国际工程 (略) |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0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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