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持商业用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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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持商业用房招租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以下简称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自持商业用房 招 (略) 江津区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详见招租文件

特别说明:

1、经营范围:1-8标的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9-19标的禁止餐饮业、20-26标的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2标的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分割租赁。竞租人在获得竞租资格后现场填写租赁面积。若有2家及以上竞租人,则确定竞租总价最高的竞租人为该标竞得者。

3、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4、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5、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6、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7、优惠:前一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浮5%。

8、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相同最高报价中有享有优先租赁权的竞租人,则享有优先租赁权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1、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含免租期),竞得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招租人协商租期,最短一年,最长五年。

2、租金缴纳时间:租金每六个月交付一次且在六个月起算期前缴纳。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日9:30至2024年7月2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江 (略) (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保证金一:

银行名称:中国 (略) 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0036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二: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 (略) 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三: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22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0(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滨江 (略) 599号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电话:023-*

(二) (略) : (略) 江津区公共资源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 (略)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2024年6月21日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以下简称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自持商业用房 招 (略) 江津区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详见招租文件

特别说明:

1、经营范围:1-8标的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9-19标的禁止餐饮业、20-26标的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2标的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分割租赁。竞租人在获得竞租资格后现场填写租赁面积。若有2家及以上竞租人,则确定竞租总价最高的竞租人为该标竞得者。

3、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4、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5、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6、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7、优惠:前一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浮5%。

8、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相同最高报价中有享有优先租赁权的竞租人,则享有优先租赁权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1、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含免租期),竞得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招租人协商租期,最短一年,最长五年。

2、租金缴纳时间:租金每六个月交付一次且在六个月起算期前缴纳。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日9:30至2024年7月2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江 (略) (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保证金一:

银行名称:中国 (略) 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0036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二: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 (略) 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三: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22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0(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滨江 (略) 599号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电话:023-*

(二) (略) : (略) 江津区公共资源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 (略)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招租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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