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市镇政府闲置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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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市镇政府闲置房产招租

李市镇政府闲置房产招租公告

(略) (略)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租人) (略) 镇政府闲置房产招 (略) 江津区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标的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

面积

(㎡)

资产用途

招租底价

(元/㎡/月)

增价幅度

(元)

竞租保证金

(元)

备注

1

原龙吟大礼堂和原龙吟镇

企业办公室

(略) (略) 镇龙吟村

1100

生产

1

500

3000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对标的物投入不低于*元进行屋顶、地面及水电等设施的改造安装。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一)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按实计算,第四年年租金为*元,第五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价格上上浮10%,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性缴纳,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限十年。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5日9:30至2024年6月5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江 (略) (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如: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保证金一: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2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1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7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0(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 (略) 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李 (略) 5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
段老师 *

(二) (略) : (略) 江津区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

招租人: (略) 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李市镇政府闲置房产招租公告

(略) (略)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租人) (略) 镇政府闲置房产招 (略) 江津区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标的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

面积

(㎡)

资产用途

招租底价

(元/㎡/月)

增价幅度

(元)

竞租保证金

(元)

备注

1

原龙吟大礼堂和原龙吟镇

企业办公室

(略) (略) 镇龙吟村

1100

生产

1

500

3000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对标的物投入不低于*元进行屋顶、地面及水电等设施的改造安装。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一)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按实计算,第四年年租金为*元,第五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价格上上浮10%,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性缴纳,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限十年。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5日9:30至2024年6月5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江 (略) (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如: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保证金一: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2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1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保证金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675-97

银行账户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0(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 (略) 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李 (略) 5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
段老师 *

(二) (略) : (略) 江津区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

招租人: (略) 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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