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新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2地块公开出让公告
忠县新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2地块公开出让公告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 ||||||||||||||||||||||||||||||
忠规资告〔2023〕18号 | ||||||||||||||||||||||||||||||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忠县新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3-02/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忠 (略) 政〔2023〕0001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拟竞得人须报名时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县商务委员会同意参与竞买该宗土地的书面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3 (略) 公共 (略) 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自行查询下载 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30 (略) (忠县忠州街道 (略)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月30日9时00分(以收款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月30日9时45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4年1月30日10时00分 在 (略) (忠县忠州街道 (略)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三)地票使用情况:按《 (略) 地票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规定,一是占国有存量( (略) )面积510.34平方米(折0.7655亩)在出让环节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二是占渝府地〔2017〕1564号批文面积6120.35平方米(折9.1805亩),三是占渝府地〔2018〕2161号批文面积255.06平方米(折0.3826亩),合计6375.41平方米(折9.5631亩)在出让环节需要补充使用地票,由忠县 (略) 负责补充使用地票。 (四)其他利用要求 1.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 2.落实 (略) 规划要求。 (五)如遇特殊原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 (略) (略) 公共 (略) 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 (略) 忠县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 (略) 重庆忠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忠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028 银行账户名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忠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802 银行账户名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忠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 ||||||||||||||||||||||||||||||
忠规资告〔2023〕18号 | ||||||||||||||||||||||||||||||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忠县新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3-02/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忠 (略) 政〔2023〕0001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拟竞得人须报名时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县商务委员会同意参与竞买该宗土地的书面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3 (略) 公共 (略) 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自行查询下载 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30 (略) (忠县忠州街道 (略)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月30日9时00分(以收款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月30日9时45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4年1月30日10时00分 在 (略) (忠县忠州街道 (略)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三)地票使用情况:按《 (略) 地票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规定,一是占国有存量( (略) )面积510.34平方米(折0.7655亩)在出让环节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二是占渝府地〔2017〕1564号批文面积6120.35平方米(折9.1805亩),三是占渝府地〔2018〕2161号批文面积255.06平方米(折0.3826亩),合计6375.41平方米(折9.5631亩)在出让环节需要补充使用地票,由忠县 (略) 负责补充使用地票。 (四)其他利用要求 1.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 2.落实 (略) 规划要求。 (五)如遇特殊原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 (略) (略) 公共 (略) 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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