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公开拍卖郴矿拍告字第01号
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公开拍卖郴矿拍告字第01号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略)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 | |
标的简介 | 标的为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位于桂阳县北部莲塘镇,本项目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价值约为2710.*元,实施清淤工程的总费用约为2061.*元,扣除税金等费用后的价值约为*元(详情见实施方案)。清淤面积0.1757平方千米。准采标高:+295m~+280m。莲塘水库清淤工程清淤范围:矿体位于莲塘水库库尾,依库岸呈北东-南西向分布,总体走向 55°,倾向库内,长约 900m,宽 70-260m,平均宽度 195m,砂石矿平均厚度 3.02m,覆盖层平均厚度1.05m。该范围内需清理淤泥量(含砂砾、淤泥)共计71.*m3,其中覆盖层泥量约18.*m3,下层资源量53.*m3。可采系数0.75,可采砂石淤泥量为39.*m3(其中砂石量26.*m3,泥量13.*m3)若最终砂石量不足拍卖标的内26.*m3的按拍卖标的内26.*m3计算,超出部分按成交价折算并补交资源费。标的详情请见委托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拍卖标的产生的废弃物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拍卖标的内估算的资源量数据仅供参考,买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事宜按出让合同内容执行。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款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 |
起拍价 | 人民币:*佰**万元整(小写:¥*元) | |
标的地点 | 桂阳县莲塘水库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欧先生* |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 |||
竞买 条件 | 保证金 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万元整(小写:¥*元)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 25日至2024年 8月 14 日14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构或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未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还。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合法存续,经营范围有工程建设、砂石(含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渣土运输等相关领域任意一项即可;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允许联合竞买以及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略) 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 (略) 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显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卖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卖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其它 约定 | 1、本项目受政府委托由 (略) 实施,资源税务及相关税费方面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转让方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2、竞买人须自行到拍卖项目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项目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竞得后不得就拍卖物质量、资源量、利用价值、现场运输及作业环境等提出任何异议。 3、此次拍卖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调整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影响,上述风险或影响均由买受人承担。 4、因竞买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让方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如买受人不履行转让合同约定义务,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5、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而未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转让方可重新公开拍卖。 6、确保工程质量和堤防安全,买受人需遵守以下行为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若遇有误差或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和要求进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於工程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湖南省水利环保清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和组织实施。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要进行水库清淤对水库岸坡和库盆影响的分析。明确为消除清淤对水库岸坡和库盆影响所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明确项目实施中、实施后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等。 (2)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好相关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堤防安全,施工前应严格按照清淤范围拐点坐标设立控制桩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清淤工程施工相关规范,严禁越界及超深开挖。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损坏堤防、护坡等防洪工程设施,不得将堤 (略) 作为施工通道,以保障防汛通道畅通。工程清障产生的高秆作物、高秆植物以及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淤积物,应随清随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指定堆放地点进行存放,严禁倾倒或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期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临时施工设施和施工垃圾等阻水障碍应及时清除。如因以上行为受到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损失。清淤结束后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8、工程可能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买受人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消除或减轻对其造成的影响。 9、买受人需依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转运车辆按核定吨位数装载,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装载封闭设施,配有专职保洁人员全天候保洁, (略) 清洁;如因撒落废弃砂石 (略) 交通事故的,买受人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买受人在砂石土挖运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挖、装、运输及风险等可能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对运输经过的水系、道路和建筑物等资产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买受人和运输车辆原因造成其损坏应负责维修或重建,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本项目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其监管。项目验收合格后,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2、本拍卖项目施工期限暂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若因天气、环境、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适当延长。若因买受人原因未清理结束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清理部分由转让方或相关部门重新组织清理,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蓄水期、丰水期水库不允许施工,可进行淤泥运输、制砂等工作。 13、本次拍卖涉及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批复、评估等资料由买受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估资料。买受人应仔细研读本次拍卖涉及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批复方案执行,无条件接受国资、水利、环保及属地政府等有关单位监管,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或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买受人拒不整改的,可由转让方负责代为整改到位,相应费用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并保留终止本标的合同的权利。 14、本项目实施方案涉及新建堆砂场地、制砂厂房、办公生活用房、1000m3污水沉淀池一座、1000m3二次清水沉淀池一座等基础配套设施,需办理用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4年 8月 14日 15 点00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即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0.5%计算 ,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 (略) 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技术支持) 0735-*(交易见证) 0735-*(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 年 7 月 25日
文档附件: |
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公开拍卖相关附件.zip |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略)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 | |
标的简介 | 标的为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位于桂阳县北部莲塘镇,本项目清淤产生废弃砂石土价值约为2710.*元,实施清淤工程的总费用约为2061.*元,扣除税金等费用后的价值约为*元(详情见实施方案)。清淤面积0.1757平方千米。准采标高:+295m~+280m。莲塘水库清淤工程清淤范围:矿体位于莲塘水库库尾,依库岸呈北东-南西向分布,总体走向 55°,倾向库内,长约 900m,宽 70-260m,平均宽度 195m,砂石矿平均厚度 3.02m,覆盖层平均厚度1.05m。该范围内需清理淤泥量(含砂砾、淤泥)共计71.*m3,其中覆盖层泥量约18.*m3,下层资源量53.*m3。可采系数0.75,可采砂石淤泥量为39.*m3(其中砂石量26.*m3,泥量13.*m3)若最终砂石量不足拍卖标的内26.*m3的按拍卖标的内26.*m3计算,超出部分按成交价折算并补交资源费。标的详情请见委托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拍卖标的产生的废弃物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拍卖标的内估算的资源量数据仅供参考,买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事宜按出让合同内容执行。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款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 |
起拍价 | 人民币:*佰**万元整(小写:¥*元) | |
标的地点 | 桂阳县莲塘水库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欧先生* |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 |||
竞买 条件 | 保证金 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万元整(小写:¥*元)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 25日至2024年 8月 14 日14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构或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未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 (略) 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还。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合法存续,经营范围有工程建设、砂石(含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渣土运输等相关领域任意一项即可;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允许联合竞买以及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略) 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 (略) 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显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卖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卖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其它 约定 | 1、本项目受政府委托由 (略) 实施,资源税务及相关税费方面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转让方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2、竞买人须自行到拍卖项目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项目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竞得后不得就拍卖物质量、资源量、利用价值、现场运输及作业环境等提出任何异议。 3、此次拍卖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调整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影响,上述风险或影响均由买受人承担。 4、因竞买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让方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如买受人不履行转让合同约定义务,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5、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而未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转让方可重新公开拍卖。 6、确保工程质量和堤防安全,买受人需遵守以下行为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若遇有误差或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和要求进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於工程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湖南省水利环保清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和组织实施。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要进行水库清淤对水库岸坡和库盆影响的分析。明确为消除清淤对水库岸坡和库盆影响所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明确项目实施中、实施后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等。 (2)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好相关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堤防安全,施工前应严格按照清淤范围拐点坐标设立控制桩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清淤工程施工相关规范,严禁越界及超深开挖。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损坏堤防、护坡等防洪工程设施,不得将堤 (略) 作为施工通道,以保障防汛通道畅通。工程清障产生的高秆作物、高秆植物以及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淤积物,应随清随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指定堆放地点进行存放,严禁倾倒或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期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临时施工设施和施工垃圾等阻水障碍应及时清除。如因以上行为受到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损失。清淤结束后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8、工程可能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买受人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消除或减轻对其造成的影响。 9、买受人需依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转运车辆按核定吨位数装载,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装载封闭设施,配有专职保洁人员全天候保洁, (略) 清洁;如因撒落废弃砂石 (略) 交通事故的,买受人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买受人在砂石土挖运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挖、装、运输及风险等可能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对运输经过的水系、道路和建筑物等资产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买受人和运输车辆原因造成其损坏应负责维修或重建,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本项目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其监管。项目验收合格后,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2、本拍卖项目施工期限暂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若因天气、环境、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适当延长。若因买受人原因未清理结束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清理部分由转让方或相关部门重新组织清理,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蓄水期、丰水期水库不允许施工,可进行淤泥运输、制砂等工作。 13、本次拍卖涉及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批复、评估等资料由买受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估资料。买受人应仔细研读本次拍卖涉及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批复方案执行,无条件接受国资、水利、环保及属地政府等有关单位监管,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或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买受人拒不整改的,可由转让方负责代为整改到位,相应费用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并保留终止本标的合同的权利。 14、本项目实施方案涉及新建堆砂场地、制砂厂房、办公生活用房、1000m3污水沉淀池一座、1000m3二次清水沉淀池一座等基础配套设施,需办理用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4年 8月 14日 15 点00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即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0.5%计算 ,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 (略) 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技术支持) 0735-*(交易见证) 0735-*(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 年 7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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