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望自然资规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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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望自然资规告号

出让公告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望自然资规告[2024]21号)
望自然资规告[2024]21号 2024年07月25日
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29 宗地总面积: *.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 (略) 东侧、 (略) 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9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4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7日 (略) 二楼招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至拍卖报名时间截止,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出让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二)、竞买约定1.提交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三)、竞买登记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到我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2.竞买人须在我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应于2024年8月26日12时前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应于2024年9月3日12时前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四)、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时,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时间:2024年8月27日8:00时至2024年9月6日9:00时。3.活动地点: (略) 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五)、特别说明1.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望江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执行,配建立体生态住宅建筑占比不宜低于总计容面积20%。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3.拍卖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两家,取消竞拍活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4.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5.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6.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和《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望政〔2014〕44号)规定,竞得人须在交地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建成(主体结构封顶)。未按约定期限开、竣工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7.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6-*
开户单位: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开户账号:*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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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望自然资规告[2024]21号)
望自然资规告[2024]21号 2024年07月25日
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29 宗地总面积: *.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 (略) 东侧、 (略) 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9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4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7日 (略) 二楼招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至拍卖报名时间截止,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出让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二)、竞买约定1.提交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三)、竞买登记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到我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2.竞买人须在我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应于2024年8月26日12时前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应于2024年9月3日12时前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四)、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时,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时间:2024年8月27日8:00时至2024年9月6日9:00时。3.活动地点: (略) 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五)、特别说明1.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望江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执行,配建立体生态住宅建筑占比不宜低于总计容面积20%。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3.拍卖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两家,取消竞拍活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4.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5.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6.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和《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望政〔2014〕44号)规定,竞得人须在交地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建成(主体结构封顶)。未按约定期限开、竣工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7.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6-*
开户单位: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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