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区二期建设项目
松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区二期建设项目
为实施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区二期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征地面积(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村集体 经济组织 | 拟征地面积 (公顷) | 红线范围 |
1 | 三和园 (略) 一期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3231 | 详见选址 红线图 |
2 | 三和园 (略) 一期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9478 | |
3 | 三和园C (略) 及附属绿化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5792 | |
4 | 三和园C区九龙停车场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1.5776 | |
5 | 三和园C区九龙公园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9398 | |
6 | 松溪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2.0518 | |
7 | 三和园C区储备工业用地项目二期B地块 | 郑墩镇郑墩村 | 5.2252 | |
合计 | 11.6445 |
备注: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松溪县经济开发区三和园C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建设、社区综合服务、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由郑墩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郑墩镇人民政府和郑墩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征地工作由郑墩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为实施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松溪县工业园区三和园C区二期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征地面积(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村集体 经济组织 | 拟征地面积 (公顷) | 红线范围 |
1 | 三和园 (略) 一期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3231 | 详见选址 红线图 |
2 | 三和园 (略) 一期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9478 | |
3 | 三和园C (略) 及附属绿化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5792 | |
4 | 三和园C区九龙停车场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1.5776 | |
5 | 三和园C区九龙公园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0.9398 | |
6 | 松溪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郑墩镇郑墩村 | 2.0518 | |
7 | 三和园C区储备工业用地项目二期B地块 | 郑墩镇郑墩村 | 5.2252 | |
合计 | 11.6445 |
备注: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松溪县经济开发区三和园C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建设、社区综合服务、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由郑墩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郑墩镇人民政府和郑墩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征地工作由郑墩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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