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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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崖州区三更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收回)、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 (略) 崖州区,用地总面积约0.900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征收集体土地约0.900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涉及崖州区三更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收回)作为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科研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8月7日开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居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届时,请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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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崖州区三更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收回)、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 (略) 崖州区,用地总面积约0.900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征收集体土地约0.900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涉及崖州区三更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收回)作为热带大农业生态系统长期观测研究中心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科研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8月7日开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居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届时,请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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