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挂牌公告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挂牌公告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3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8月1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颜女士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4年7月30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105 | ||||||
挂牌租金 | 394.2685 万元/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7月3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8月12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芙蓉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MA4LPU9X9E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慧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芙蓉 (略) 股东决定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为长沙 (略) ,暂未办理产权证, (略) 芙蓉 (略) 负责运营管理。 2.本次招租资产性质均为商业。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房屋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情况 | 备注 | |||||
建筑面积 (㎡) | 招租面积(㎡) | 招租年限 (年) |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 交易保证金 | |||||||
G2024ZCZL0105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栋 | (略) 芙 (略) 以南, (略) 以北,京珠高速东辅东道以东, (略) 以西 | / | 商业 | 9326.62 | 9326.62 | 10 | 302.1825 | 66 | 本次招租标的不含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库停车收费管理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2栋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3栋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点三期(旭日嘉苑)4-1栋 | (略) 芙蓉区京珠东辅道以东, (略) 以北,东驿公园以西 | 2257.01 | 2257.01 | 92.0860 | |||||||
合计 | *.63 | *.63 | / | 394.2685 | 66 | ||||||
标的概括 | 本次招租的标的为该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街,由金塘家园S1栋、S2栋、S3栋及旭日嘉苑4-1栋组成,总建筑面积共为*.63㎡。 金塘家园北面紧邻芙蓉 (略) 和芙蓉区师大附中芙蓉中学,南面紧靠东驿公园。旭日嘉苑北面紧邻东驿公园和东驿竹园,南面紧邻旺德府万象时代,集周边丰富的教育、交通、购物及休闲娱乐、医疗配套,自成一个完备的商业生态圈。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8月1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66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未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租赁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6.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该标的租期10年,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该标的第4年、7年、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 8.该标的其中的金塘家园房产免租期为16个月(其中第一年免8个月,第二、第三年分别免4个月)、旭日嘉苑房产免租期为8个月(其中第一年免4个月,第二、第三年分别免2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 9.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10.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11.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2.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3.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租赁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4.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5.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6.标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7.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元、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社保缴纳人数不低于5人。 3. 具有国有资产项目运营经验,提供不低于2处且每处不低于*平方米的国有资产运营合同。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颜湘伟 | 电话 | 0731—*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3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8月1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颜女士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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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及三期旭日嘉苑商业房产整体招租(租期10年) | |||||
项目编号 | G2024ZCZL0105 | ||||||
挂牌租金 | 394.2685 万元/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7月3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8月12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芙蓉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MA4LPU9X9E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慧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芙蓉 (略) 股东决定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为长沙 (略) ,暂未办理产权证, (略) 芙蓉 (略) 负责运营管理。 2.本次招租资产性质均为商业。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房屋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情况 | 备注 | |||||
建筑面积 (㎡) | 招租面积(㎡) | 招租年限 (年) |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 交易保证金 | |||||||
G2024ZCZL0105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1栋 | (略) 芙 (略) 以南, (略) 以北,京珠高速东辅东道以东, (略) 以西 | / | 商业 | 9326.62 | 9326.62 | 10 | 302.1825 | 66 | 本次招租标的不含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库停车收费管理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2栋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安置小区二期(金塘家园)S3栋 | |||||||||||
芙蓉生态新城三号点三期(旭日嘉苑)4-1栋 | (略) 芙蓉区京珠东辅道以东, (略) 以北,东驿公园以西 | 2257.01 | 2257.01 | 92.0860 | |||||||
合计 | *.63 | *.63 | / | 394.2685 | 66 | ||||||
标的概括 | 本次招租的标的为该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街,由金塘家园S1栋、S2栋、S3栋及旭日嘉苑4-1栋组成,总建筑面积共为*.63㎡。 金塘家园北面紧邻芙蓉 (略) 和芙蓉区师大附中芙蓉中学,南面紧靠东驿公园。旭日嘉苑北面紧邻东驿公园和东驿竹园,南面紧邻旺德府万象时代,集周边丰富的教育、交通、购物及休闲娱乐、医疗配套,自成一个完备的商业生态圈。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8月1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66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未与租赁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租赁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6.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租赁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该标的租期10年,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该标的第4年、7年、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 8.该标的其中的金塘家园房产免租期为16个月(其中第一年免8个月,第二、第三年分别免4个月)、旭日嘉苑房产免租期为8个月(其中第一年免4个月,第二、第三年分别免2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 9.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10.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11.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12.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3.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租赁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4.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5.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6.标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7.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元、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社保缴纳人数不低于5人。 3. 具有国有资产项目运营经验,提供不低于2处且每处不低于*平方米的国有资产运营合同。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颜湘伟 | 电话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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