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金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金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使用权公开
招租公告
金公产字〔2024〕15号
经金平县财政局批准,受金平县财政局的委托, (略) 现向社会公开招租金平县财政局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金河镇新建街5号等4个标的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起始价 (元/年) | 竞价幅度 (元/年) | 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财政局2号商铺 | 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左起第2间) | 约54 | 48,6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30分 | 商铺 |
2 | 财政局3号商铺 | 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左起第3间) | 约56 | 48,6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40分 | 商铺 |
3 | 新建街5号一楼1号商铺 | 金河镇新建街5号 | 约66 | 168,0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50分 | 商铺 |
4 | 新建街5号一楼2号商铺 | 金河镇新建街5号 | 约32 | 66,0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9:00分 | 商铺 |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1.参与竞租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背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
2.财政局2号商铺、财政局3号商铺租期为3年(拟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7年8月24日止)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两年租金分别在当年7月24日至8月23日前交清;新建街5号一楼1号商铺、新建街5号一楼2号商铺租期为3年(拟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止)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两年租金分别在当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前交清。
3.承租人应服从金平县财政局日常管理要求,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自行负担。
4.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内部由竞租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的损坏,由出租人进行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如果因为使用不当或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5.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00至2024年8月14日8:00时(双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竞租 (略) 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提交“承诺书”+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五、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需查看标的物的竞租人请与招租方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七、报名及竞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 (略) 上注册成功后再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略) 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自然人报名的,除以上方式外,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 (略) 由工作人员远程办理临时CA数字证书。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略) (略) 85号。
(二)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租承诺书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竞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地区“红河州”)(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文件及其他资料。
八、竞价时间、 (略) 及地点
1.竞价时间:详见第一条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2. (略)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5日竞价开始 (略) 参与竞租。
(注:请各竞租人按 (略) 参加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竞价地点:各竞租人自行选定。(注:请各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 (略) 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九、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租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租,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5日;
2.地点: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出让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3.竞租成功的竞租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收回竞租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其它
1.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租人也不得因此要求放弃签订合同。请与出租方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若审核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
3.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4.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解释为准。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
十三、本次竞租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出租人:金平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竞租须知
2.竞租承诺书
3.金平县国有产权投标人操作指南
(略)
2024年08月01日
金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使用权公开
招租公告
金公产字〔2024〕15号
经金平县财政局批准,受金平县财政局的委托, (略) 现向社会公开招租金平县财政局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金河镇新建街5号等4个标的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起始价 (元/年) | 竞价幅度 (元/年) | 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财政局2号商铺 | 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左起第2间) | 约54 | 48,6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30分 | 商铺 |
2 | 财政局3号商铺 | 金河镇朝阳巷原老财政局办公楼第五幢综合楼一楼(左起第3间) | 约56 | 48,6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40分 | 商铺 |
3 | 新建街5号一楼1号商铺 | 金河镇新建街5号 | 约66 | 168,0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8:50分 | 商铺 |
4 | 新建街5号一楼2号商铺 | 金河镇新建街5号 | 约32 | 66,000 | 1000 | 2024年08月15日09:00分 | 商铺 |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1.参与竞租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背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
2.财政局2号商铺、财政局3号商铺租期为3年(拟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7年8月24日止)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两年租金分别在当年7月24日至8月23日前交清;新建街5号一楼1号商铺、新建街5号一楼2号商铺租期为3年(拟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止)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两年租金分别在当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前交清。
3.承租人应服从金平县财政局日常管理要求,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自行负担。
4.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内部由竞租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的损坏,由出租人进行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如果因为使用不当或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5.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00至2024年8月14日8:00时(双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竞租 (略) 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提交“承诺书”+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选择“红河州”,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五、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需查看标的物的竞租人请与招租方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七、报名及竞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 (略) 上注册成功后再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略) 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自然人报名的,除以上方式外,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 (略) 由工作人员远程办理临时CA数字证书。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略) (略) 85号。
(二)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租承诺书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竞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地区“红河州”)(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文件及其他资料。
八、竞价时间、 (略) 及地点
1.竞价时间:详见第一条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2. (略)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5日竞价开始 (略) 参与竞租。
(注:请各竞租人按 (略) 参加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竞价地点:各竞租人自行选定。(注:请各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 (略) 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九、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租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租,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5日;
2.地点: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出让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3.竞租成功的竞租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收回竞租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其它
1.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租人也不得因此要求放弃签订合同。请与出租方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若审核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
3.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4.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解释为准。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
十三、本次竞租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出租人:金平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竞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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