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计生楼、农技楼一楼的残疾人援助中心、二楼、三楼办公用房租赁权租赁期限5年
项目编号: *N2024J016
项目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计生楼、农技楼(一楼的残疾人援助中心、二楼、三楼)办公用房租赁权(租赁期限5年)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None
挂牌价格: *.8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4-08-05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 1、《竞价协议》; 2、《竞价清单》; 3、《房屋租赁合同》等。二、租赁期为五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按竞价成交价为准,第四年至第五年的租金在竞价成交价基础上递增5%。三、最终竞得人(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2个月租金金额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四、关于转租规定1.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次承租人)。承租方与次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将租赁合同原件提交出租方备案。2.因承租方与次承租人履约发生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因该纠纷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承租方应确保次承租人依法依规使用该房屋,因次承租人违法使用房屋对出租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承租方负有消除不良影响和向出租方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4.因次承租人行为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5.承租方有转租、分租的,租金收取方式:承租方向次承租人一次所收取的租金不得超过*个年度。出租方一经发现承租方向次承租人一次收取租金超过*个年度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承租方已缴交的租金不予退还,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因此产生的与次承租人的合同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五、竞价申请: 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需登录 (略) (http://**#/index)办理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有效期 (略) 资产资源交易系统(http://**:9101/)上传所有签章报名材料及电子签章确认《竞价协议书》(具体详见本信息公告附件《竞价协议书》第四条中关于“竞价申请”条款》);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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