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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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交易公告

(略) 汽车运输 (略)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略) 汽车运输 (略)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采购数量3742个,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0.*元/个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元(含)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货架生产、销售、安装(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税务登记证为准);

(三)须为货架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货架类产品生产、制造)及国家颁发的安生生产证书;

(四)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销售及安装不少于3个巧固架工程的供货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五) (略) 内成立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且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配备说明;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中国执行 (略) http://**无被执行记录﹞,查询时间需在项目挂牌期间。

注:以上资格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意向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表》、《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准备2份,向采购方和重庆联交所各提交1份),一份在报名前提交采购方用于审核资格条件,另一份提交重庆联交所办理报名手续。若成为供应商的,其提交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五、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后,由重庆联交所在采购方出具退保证金证明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分两批次进行供货:第一批次2000个巧固架,在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第二批次1742个巧固架,在采购方通知供应商供货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

九、标的采购价款按每批次供货总价(每批次供货数量*成交单价)分三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及时间: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30%),自每批次供货之日起15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67%)在每批次标的安装、测试、调试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测,交易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单,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向采购方开具本批次供货总价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3年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由采购方无息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十、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采购数量3742个)的1.1%向供应商收取。

十一、标的采购价包含设备价款、制造、包装、运输、安装、人工、调试、培训、交验、税金、保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确保本次采购的巧固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各项税、费,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13%增值税发票。

十二、备查资料:《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

联系地址: (略) 南川区康盛花园A1-1-2-1号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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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表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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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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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汽车运输 (略)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采购数量3742个,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0.*元/个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元(含)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货架生产、销售、安装(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税务登记证为准);

(三)须为货架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货架类产品生产、制造)及国家颁发的安生生产证书;

(四)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销售及安装不少于3个巧固架工程的供货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五) (略) 内成立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且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配备说明;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中国执行 (略) http://**无被执行记录﹞,查询时间需在项目挂牌期间。

注:以上资格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意向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表》、《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准备2份,向采购方和重庆联交所各提交1份),一份在报名前提交采购方用于审核资格条件,另一份提交重庆联交所办理报名手续。若成为供应商的,其提交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五、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后,由重庆联交所在采购方出具退保证金证明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分两批次进行供货:第一批次2000个巧固架,在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第二批次1742个巧固架,在采购方通知供应商供货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

九、标的采购价款按每批次供货总价(每批次供货数量*成交单价)分三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及时间: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30%),自每批次供货之日起15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67%)在每批次标的安装、测试、调试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测,交易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单,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向采购方开具本批次供货总价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即每批次供货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3年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由采购方无息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十、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采购数量3742个)的1.1%向供应商收取。

十一、标的采购价包含设备价款、制造、包装、运输、安装、人工、调试、培训、交验、税金、保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确保本次采购的巧固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各项税、费,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13%增值税发票。

十二、备查资料:《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采购明细》、《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巧固架技术要求》。

联系地址: (略) 南川区康盛花园A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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