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五里桥街道102-14地块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五里桥街道102-14地块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和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要求。 2、地下建设条件:根据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地下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地下一层文化建筑面积736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438.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下一层夹层建筑面积985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功能均为配套设施。如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受让人应在规划资源综合验收之前,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 3、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新建建筑及配套用房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具体要求按照沪建建材〔2019〕97号文执行。 4、绿色建筑:本地块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5、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项目应在全过程采用BIM技术。 6、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0%。 7、水务管理:新建地块污水须经处理达 (略) 政合流管。新建地块内部雨、污水分流。新建地块开发时应同步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周边排水系统衔接,新建雨水调蓄池规模按120m3/ha配建。 8、功能业态:该地块需结合文博区功能及周边业态,布局集文创商业、社区商业、休闲娱乐、数字与创意等功能的商业,服务游客、周边居民及办公人群。 9、运营管理:对地块开展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由市经信委对项目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后续运营等方面实施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项目主导功能与后续使用为公益性文化设施。 10、物业持有: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的地上商业物业(含翻译馆)和地下商业物业。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文化设施。 11、信息基础设施:为满足地块通信需求,需为运营商提供基站、机房、电力、传输等配套设施条件,具体以实施阶段方案为准。 12、民防设施: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13、地块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道路、绿化及管线等由受让人及相关单位根据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自行办理有关搬迁、复位、拆除或废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 政、绿化等相关建设管理要求,需在交地前完成。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8月22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黄浦 (略) 300号
单 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转*
联 系 人:廖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略) 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和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要求。 2、地下建设条件:根据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地下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地下一层文化建筑面积736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438.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下一层夹层建筑面积985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功能均为配套设施。如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受让人应在规划资源综合验收之前,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 3、装配式建筑:地块内新建建筑及配套用房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具体要求按照沪建建材〔2019〕97号文执行。 4、绿色建筑:本地块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5、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项目应在全过程采用BIM技术。 6、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0%。 7、水务管理:新建地块污水须经处理达 (略) 政合流管。新建地块内部雨、污水分流。新建地块开发时应同步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周边排水系统衔接,新建雨水调蓄池规模按120m3/ha配建。 8、功能业态:该地块需结合文博区功能及周边业态,布局集文创商业、社区商业、休闲娱乐、数字与创意等功能的商业,服务游客、周边居民及办公人群。 9、运营管理:对地块开展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由市经信委对项目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后续运营等方面实施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项目主导功能与后续使用为公益性文化设施。 10、物业持有: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的地上商业物业(含翻译馆)和地下商业物业。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文化设施。 11、信息基础设施:为满足地块通信需求,需为运营商提供基站、机房、电力、传输等配套设施条件,具体以实施阶段方案为准。 12、民防设施: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13、地块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道路、绿化及管线等由受让人及相关单位根据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自行办理有关搬迁、复位、拆除或废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 政、绿化等相关建设管理要求,需在交地前完成。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8月22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黄浦 (略) 300号
单 位: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转*
联 系 人:廖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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